新华网消息7月17日上午9:30,中宣部理论局局长张西明,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杨信礼,人民日报国际部副主任刘水明,军事科学院政研所所长、教授王幸生,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郭晓东做客新华网,围绕《理论热点面对面·2008》一书内容,与大家进行网上座谈,解答网友的提问,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共同探讨当前广大干部群众关心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骑驴看唱本]权力寻租是官员腐败的一种腐败现象,解决的出路在何方?
[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郭晓东]首先非常感谢这位网友的提问。我们一般可以这样来理解权力寻租,是指政府官员或者企业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寻求并获取自身利益的一种非生产性活动。这是我们的一般界定。政府官员行使民众给予的权力,包括对各种资源的调控权力,权力非常大,如果对他们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而本身道德意识和法律观念又比较淡薄,容易产生以权谋私的事情发生。
在中国,广大党员干部并不是生活在真空里,对于腐败现象并没有天然的免疫力。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化,社会利益结果的分化开始加剧,同时社会上一些腐朽没落的思想可能侵蚀到党员干部,这个时候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不牢,可能会受到感染。只有对权力进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才能避免和遏制权力寻租情况的发生。权力为实现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存在,权力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接受人民的监督是每位掌握权力者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防止权力寻租事件的发生,第一,要建立一种监督机制。第二,建立法律和程序的规则,把不同权力通过法律和规章确定下来,纳入法制化、程序化轨道,来保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来行使权力。第三,需要明确制约和监督的重点所在,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制约。第四,充分发挥各个监督和制约主体的积极作用,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提高监督的整体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