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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党政机关及工作人员不得承包租赁农村土地
2008年07月17日 14:52:06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今天(7月16日)在海南万宁市召开的全省开展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含农、林场,下同)土地清理工作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根据部署,全省的清理工作计划用半年左右的时间分四个阶段完成。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为璐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副省长姜斯宪主持。 时政导读 胡锦涛看望将赴俄疗养灾区中小学生代表[京交管局:奥运期间出行提示前一日17时发布] [奥运期间不出台调价措施 将进行价格监控] · 党代表任期制解读:为重大决策票决制打下基础 · 民调震动官场 官员感叹既要唯上又要唯下做官难 · 深圳政改投石问路 汪洋否定“政治特区”说法 · 贪官称核电应急办是公关机构 开支全因"来人" · 特稿:北京奥运志愿者 用微笑和服务感动世界 上世纪80年代,由于资金、技术及农民群众思想认识等方面的原因,农村大量的坡地、“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无人开发。为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海南热带农业区域性、季节性优势,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上世纪90年代中期,各级政府号召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农业开发。一些市县提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到农村承包、租赁土地从事农业开发,这对带动社会力量投资农业,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繁荣农村经济,增强农民群众的市场经济意识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国家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措施的出台,广大农民群众市场经济意识的增强,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农村土地供需之间的矛盾愈来愈突出,因土地对外发包的合法性、合理性等方面的问题而引发的争议和纠纷越来越多。 对于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去年初,省委书记卫留成和省长罗保铭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问题进行调查清理。省纪委、省监察厅按照批示精神,会同省国土环境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局、省法制办联合成立土地清理工作办公室,首先在万宁和琼中两市县进行了调查摸底及清理工作试点。试点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省推开。 会议强调,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包、租赁农村土地进行清理,是刚刚闭幕的省委五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年—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着力解决农村土地出租、发包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举措。 王为璐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把监督检查工作贯穿于清理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多种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对待,及时组织调查核实。对弄虚作假,有意隐瞒事实真相,严重违反组织原则和组织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会议还就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清收党政机关及公职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工作进行了再部署。 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市县纪委书记、分管农业的副市县长参加了会议。(陈东柏)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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