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时政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信息公开收费标准按补偿成本原则制定 不得盈利

  新华网北京7月22日专电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副司长许昆林财政部综合司副司长苑广睿今天下午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针对《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收费政策,与网友在线交流。许昆林在专访中表示,信息公开收费的制定标准有一个原则规定,就是只能是补偿成本,不能有盈利。以下为实录。

  [网友你,我的]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难以形成统一的收费标准,发改委作为价格主管部门如何处理收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如何避免部分地方和单位过高制定收费标准的问题?主管部门有哪些具体措施?对于各地方收费行为是否会进行干预?是否有指导性的收费标准?

  [许昆林]咱们国家地域比较辽阔,各地经济发展状况不一,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差异比较大,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这次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两家把收费标准委托给各省来制定。这样各省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制定比较符合当地情况的收费标准。刚才我们也谈到了,对制定标准有一个原则规定,就是只能是补偿成本,不能有盈利。避免地方制定的标准差异过大或者偏高的问,各地制定之后在实行一段时间后,我们也会对各地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一些指导和规范,进一步避免收费标准不合理的问题。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依申请公开信息收费是为避免个别主体占用更多公共资源
·财政部:信息公开收取的费用要及时全额纳入国库
·发改委: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标准由地方制定
·只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才能收取费用 且只能收三项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