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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信访事项敷衍塞责造成严重后果 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处分
2008年07月24日 18:28:35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信访局颁布实施的《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指出,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其中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规定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负有直接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一)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对信访事项应当受理、登记、转送、交办、答复而未按规定办理或逾期未结,或者应当履行督查督办职责而未履行,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导致矛盾激化,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对重大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应到现场处置而未到现场处置或处置不当,造成严重后果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李亚杰、余庆红
编辑:
陈天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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