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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 对政府履行职责提出高要求
2008年07月31日 18:07:2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新华网北京7月31日电(记者吴晶、王茜)为了保证免除城市义务教育学杂费工作的开展,国务院对强化政府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提出更高要求。 据介绍,国务院文件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在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基础上,加大对城市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逐步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首先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保障教师合理待遇,逐步做到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之间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义务教育择校问题。 其次是制订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确保落实到位和逐步提高。要加大政府统筹力度,逐步使同一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运转水平基本相当。 同时,在城镇化和城市建设规划中,统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地和建设,保证学生就近入学。公办小学、初中校舍建设、维修改造所需资金由政府安排,严禁学校举债建设。要进一步扩大优质义务教育资源,逐步解决班额过大问题,加大城市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力度,缩小校际间差距。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吴晶 王茜
编辑:
陈新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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