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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追补房地产税收6亿 13家企业进“黑名单”

  通过一年时间,检查1342家企业的纳税情况,追补包括应缴税款在内的各项收入近6亿。这是湖南省地税稽查局在2007年对房地产及建安企业首次进行税收专项检查的成果。

  其中从44户重点企业查补的各项收入超过1亿,13家典型的偷逃税企业被匿名曝光,并进入地税部门重点稽查的“黑名单”。

  房地产业纳税额占全省地税总额1/3

  “对房地产及建安企业进行税收专项检查,这在湖南尚属首次。”湖南省地税稽查局副局长段俊介绍,从2007年的情况看,湖南房地产及建安企业的纳税额占全省全年地税总额的36%,可以说是湖南地税的主要税源。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2007年,稽查部门对全省范围内的1342户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据统计,共查补各项收入,包括偷逃税的税款、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计57943.29万元。

  “能手会战”查补44家重点企业

  “对于重点税源户,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展开‘能手会战’。”在湖南省地税稽查局综合处处长李科全看来,这是对房地产及建安企业首次进行税收专项检查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

  所谓“能手会战”,就是从1342家企业中,通过各市州推荐重点税源户,对其税赋率进行比对,再综合以往普查和征管信息,挑选出44家重点对象,然后派出42名稽查能手,对其展开重点解剖。

  “从这44家企业中,我们查补各项收入13244万元,其中查补税费11384万元,加收滞纳金706万元,处以罚款1154万元。”李科全说,部分偷税数额巨大,手段恶劣,涉嫌偷税犯罪的企业负责人,现在已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类似的专项稽查,现在正在烟草、饮食服务,以及金融保险行业有序铺开。

  延伸阅读:湖南房地产及建安行业涉税违法典型案件通报

  湖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2007年7月和8月,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局对湖南省长沙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地方税收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利用不按规定申报税款等手段,共计少缴地方税费13637108.03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向该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共追缴税费13637108.03元,滞纳金1215177.04元,并对涉税违法行为依法处以罚款690251.34元。

  湘西吉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税案

  2007年7月,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局对湘西吉首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地方税收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利用不按规定足额申报税款等手段,少缴地方税费合计5816577.49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向该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共追缴地方税费5816577.49元,滞纳金1069277.39元,并对其不进行纳税申报、少缴税款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464908.42元。

  株洲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局2007年7月对该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利用不进行足额纳税申报等手段少缴地方税费合计1397007.35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向该公司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共追缴税费1397007.35元,加收滞纳金173073.75元,并对其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行为,依法处以688987.56元罚款。

  株洲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

  湖南省地方税务稽查局2007年7月对该公司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2004年1月至2006年12月利用不进行纳税申报等手段,少缴地方税费合计838035.27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向该公司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共追缴税费838035.27元,加收滞纳金163035.58元,并对其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少缴税款行为,依法处以417469.80元罚款。

  临湘市某综合开发公司涉税案

  2007年6月,临湘市地税局稽查局对该公司自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期间的地方税收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采取少计收入、虚列成本、使用不符合规定的票据等手段少缴地方税费534717.03元。目前税务机关已责令其限期缴纳少缴的地方税费534717.03元,对该公司少计收入、虚列成本,少缴税款的偷税行为,依法处以罚款141094.61元,对用不符合规定的票据在开发成本中列支造成他人少缴税款23880.63元的行为处以罚款23880.63元,对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元。鉴于该公司偷税数额巨大,手段恶劣,已涉嫌偷税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岳阳市屈原管理区房地产开发商汤某涉税案

  2007年5月,岳阳市屈原管理区地方税务局管理检查科对未办理税务登记证临时经营户汤某自2006年1月1日至2007年5月24日进行房地产开发期间的地方税收纳税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在检查过程中,由于该纳税人不能提供房产开发、销售的有关账薄凭证,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其应纳的地方各税207039.04元。目前,税务机关对汤某利用不进行税务登记,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的手段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进行了税务处理,责令其限期缴纳应补缴的税款207039.04元,并处以罚款103519.52元。根据税法规定,汤某已涉嫌偷税犯罪,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怀化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涉税案件

  根据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怀化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07年4月对该公司2005-2006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开发的某项目实行税费包干存在少缴地方税收行为。根据检查结果,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责令补缴地方税费2566294.20元的税务处理决定。但该公司缴纳了20万元土地增值税后,以项目实行税费包干为由拒不缴纳所欠税款。为维护税法的严肃性,税务机关依法从开户银行划缴营业税等税款2317444.39元,划缴税款滞纳金150285.61元。

  湘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2007年4月,湘潭市湘乡市地税局稽查局对湘潭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03年5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的地方税收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该公司系外商投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5月,前身系湘乡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内资企业),该公司自成立以来,采取拒不申报、少记收入等手段造成少缴税款2610538.88元,占应纳税总额2931808.90元的89%;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涉嫌偷税犯罪,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界市某置业有限公司涉税案

  根据房地产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张家界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07年6月对该公司2004-2006年度的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该公司采取不申报等方式少缴地方税费。根据检查结果,税务机关依法作出责令补缴地方税费3888379.72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并对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的税款,加收税款滞纳金238419.88元,根据相关规定合计处以罚款300000.00元。目前税务机关已对该公司下达了《税款催缴通知书》,查补税(费)款、罚款正在执行中。

  株洲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株洲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06年11月14日至2007年5月14日对该公司200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方税收缴纳及代扣代缴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2005年存在出售房产价格明显偏低、预收房款未申报、应税合同未贴花、支付个人借款利息未扣税等问题,造成少缴税(费)金391836.02元,未足额扣缴个人所得税132378.30元。税务机关依法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追征少缴的税(费)金524214.32元,及税款滞纳金5805.9元,并处罚款81843.95元。

  株洲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涉税案

  株洲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06年11月14日至2007年5月30日对该公司2003年至2005年履行地方税纳税及扣缴义务情况进行了检查。经查,发现该公司2005年售房代收费用未申报、应税合同未贴花、未申报应税土地、未按照规定取得发票等问题,造成少缴税费(金)551994.57元。税务机关依法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处罚决定书》,追征少缴的税(费)金551994.57元及税款滞纳金5073.71元,并处罚款86561.78元。

  常德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根据检查计划,常德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07年6月依法对该公司2002年至2006年期间履行地方税收纳税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2002年至2006年少申报缴纳地方税费5134191.71元(营业税32070元、城市维护建设税2244.9元、教育费附加962.1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96846.33元、企业所得税4779455.38元及建筑安装税收22613元)。目前,税务机关依法作出了追缴地方税费5134191.71元、加收滞纳金12614.4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并处税收罚款200530.67元。

  汉寿县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税案

  根据工作计划,汉寿县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于2007年6月依法对该公司2005年至2006年期间履行地方税收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情况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2005年至2006年少申报缴纳印花税24976.2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5105.5元、土地增值税430728.8元、车船使用税360元、教育费附加65625.95元,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13675元,合计少申报缴纳、少代扣代缴地方税费1660471.45元。鉴于该公司的税收违法情节及后果,税务机关依法作出了追缴地方税费1660471.45元、加收滞纳金28457.54元的税务处理决定,并处税收罚款590058.3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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