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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楼市莫忘风险 理性看待"断供现象"

   半年时间,深圳房价跌幅超过三成,高位入市炒房者被套,有人甚至断供(停止支付贷款月供)。

   断供者虽然只是少数人,且其中自买自住者少,但影响很大。一方面,购房者把包袱甩给了银行;另一方面,政府的楼市调控政策面临压力。

   深圳,去年是房价涨幅榜的全国“冠军”,今年却一直在“领跌”全国。

   据深圳有关部门统计,今年5月,深圳新建商品房销售均价每平方米11014元、跌至年内最低,与去年10月每平方米17350元的历史最高位相比,深圳房价半年下跌了36.5%。

   房价的不断走低,一方面让许多深圳市民“看到了买房的希望”,另一方面,却让去年高位入市的部分购房者“身累心也累”:所购房产大幅缩水,不少按揭购得的房产,现价甚至不抵偿还银行本息。

   于是,一些人把房子甩给银行、停止偿还贷款。断供,成为他们弥补经济损失、宣泄心理不平的“自救”手段。

   但是,许多专家和业内人士认为,断供只不过是房地产市场在调控中激起的几朵不能成“潮”的“浪花”。负资产与断供

   按目前普遍的“首付三成、银行按揭”,只要房价下跌超过30%,购房者不仅首付化为乌有,手中的房产按市场现价也无法抵偿银行贷款,成为名副其实的负资产。

   有购房者去年底在布吉街道“东方盛世”楼盘购买一套住房,现在还没有收楼,所购房产就由当时的133万元变成93万元,缩水40万元;另有宝安区购房者去年8月以每平方米8000元购入“泰华大厦”房产,今年6月,该楼盘销售价已降至5600元上下;南山“浪琴屿花园”的房价,今年年初就跌破了首付款。

   于是,深圳一些购买房产成为负资产的购房者开始断供——停止按月偿还按揭购房的银行贷款本息。据该市国土房产局和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深圳25家商业银行的初步调查,2006年以来按揭购房、逾期90天未偿还购房贷款的断供购房者共有3612人;另据该市银监局统计,至今年6月底,深圳的个人住房不良贷款余额为17.35亿元,比年初增加2.11亿元。断供房自住率低

   银行在对断供者的调查中发现,在宝安区以每平方米8000元购入“泰华大厦”房产的购房者,名下共有5套房产;南山区“浪琴屿花园”一位断供者,去年总共买入4套住宅,由于名下房产过多无法申请贷款,其中两套以其妹妹的名义购买。

   调查表明,在3612名断供购房人中,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人数占比为33.8%、套数占比为60.6%,真正用于自住的比例较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的一份报告则显示,在2007年贷款购房户中,多次置业比例较2006年增长近14%、投资比例较2006年增长5%,尤其是2007年4至7月的市场成交高峰期,房价不断创新高、且投资者纷纷“跟风入市”。

   深圳的普通市民对于购房者的断供,有人觉得“这些人把房价‘炒’起来”、“就让炒房者继续被套吧”;有人在同情之时,认定“自己酿的‘苦果’当然应该自己‘咽’”;但更多的市民则是从断供者身上看到了投资的风险,认识到“跟风”、“跟涨”的危害。一位在招商银行华强支行询问理财事宜的市民说,没有只涨不跌的楼市,“投资不仅得掂掂自己的实力,更得有承受涨跌的心理准备”。断供并非良策

   对断供者,银行连连发出催缴信、律师函,甚至将其告上法庭。

   8月1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招商银行蛇口支行状告“漾日湾畔”两名断供者的深圳“断供第一案”;工商银行南山支行也向法院起诉“浪琴屿花园”1名断供者,要求归还所欠190余万元购房贷款,并冻结了被告的其他房产。

   断供,意味着购房者损失了首付款、已还的月供款、房屋拍卖后不足以清偿银行贷款的部分,更重要的是损失了信用。一位断供者说:“我不仅再难向银行贷款,连信用卡也不能使用。”

   由于深知代价的高昂,一些断供者并非真“断”,只是“有钱则还、无钱则断”,希望通过断供迫使银行向开发商施压、给予一定补偿。深圳社科院城市营运中心主任高海燕认为,断供主要是高位入市的一些购房者面对经济受损、心理失衡的情绪宣泄。

   尽管如此,多方人士仍然不赞成以断供这种不合法、不道德、不诚信的方式解决问题。深圳“断供第一案”的被告代理律师刘子孺说,断供并非良策,“与开发商和银行相比,损失最大的还是购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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