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集体腐败应重点查处“一把手”

   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武强县交警大队违法异地办证是在单位的一次全体大会上决定的,没有任何人表示反对,当时的会议记录上包括原队长在内的10名干部摁下了手印,留下了“一致同意办理外地牌证,大家共同承担责任”的“攻守协议”

   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刘锡荣在审议刑法修正案(七)草案时,建议将“集体腐败”纳入刑律。他介绍,目前中国有一种犯罪是不受法律约束的,且明目张胆,就是集体腐败。

   这主要是指整个单位,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人员,以单位或集体名义,用本单位、本系统的权力谋取个人或小团体利益的腐败行为。

   通过集体行动披上合法的外衣

   和个体腐败相比,集体腐败行为主体分散,涉案人数多,行为的完成往往需要集体内部成员之间相互配合,案情复杂而难于查处,对社会的危害更大,对执政党和政府威信损害更重。它常常堂而皇之地游走在大庭广众之中,通过集体行动披上合法的外衣而打上了取之有道的商标。

   概括而言,集体腐败当下的表现形式有几种:一是集体贪污。有的以“集体研究”的名义侵吞、盗取、截留国家财产。2003年12月,粤海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原领导班子5名主要成员因集体私分657万元建设资金锒铛入狱。在私分建设资金的过程中,领导班子的这5名主要成员集体作出决定,给一系列的犯罪活动披上“合法”外衣。

   二是集体滥用公权,私设小金库。主要表现在少数行政执法单位集体乱作为、不作为和缓作为。2000年前后,河北8县交警部门为了“创收”,与驾照贩子相互勾结,滥发假证照达11万个之多。其中仅武强县交警大队就非法获利近350万元,除分两次上缴衡水市交警大队133万元外,其余200多万元全部存入本单位“小金库”,用于账外开支。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武强县交警大队违法异地办证是在单位的一次全体大会上决定的,没有任何人表示反对,当时的会议记录上包括原队长在内的10名干部摁下了手印,留下了“一致同意办理外地牌证,大家共同承担责任”的“攻守协议”。

   三是集体谋私。利用特权违规谋取小团体利益,这往往是集体权力利益化最赤裸的表现。前不久,媒体披露了广西柳州市领导集体购买高档住宅案,该市四套领导班子在临江和靠近新建行政办公楼不远处,超标准修建26套两家一栋的联体别墅,以市场二分之一的售价购为己有。从表象上看,房子取得的所有权合理合法,但不难分析,为了使领导少花钱、开发商不亏本,不知在地价、税收减免上做了多少文章。

   四是集体行贿。以集体名义收受和向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等工作人员行贿。逢年过节,一些单位甚至列出专用资金,用于跑关系、联络感情。原吉林省委副秘书长、白山市委书记王纯因腐败锒铛入狱,他自称家庭财产中有18万元是各类“奖金”收入。而这些所谓的“奖金”中,真正符合规定的只有省政府发给他的2000元。这些变相的“奖金”体现的是“集体腐败”。在王纯腐败案中,共牵扯了110多名送礼行贿者,其中很多是一个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开会研究决定,并以单位的名义堂而皇之地把钱送出去的。

   就是“一把手”腐败

   在近几年查处的干部腐败犯罪案件中,关联犯罪的规模越来越大。这些“串联”的腐败分子,一般都存在集体安全心理。相关利益部门往往结成一个相对稳定的利益集团,或称之为“圈子”,圈内之人对“圈子”有一种安全依存心理,认为只要大家相互保护,同舟共济,上不怕组织调查,下不怕百姓举报。“圈子”有大有小,层次有高有低,一旦“圈子”中有人出事,其他人则纷纷予以保护,或把风险减到最低限度。

   消极从众、随波逐流是引发腐败较为普遍的心理。一些领导干部尤其是处在中层领导岗位的领导干部,在集体腐败过程中,已经意识到腐败的危险性,主观上并不想参与,但因种种利害关系,包括担心班子其他成员对自己不信任,只好同流合污。也有一些领导干部认为,现在的腐败是普遍性的,“大家都在捞,自己不捞白不捞”。由于上下左右效法模仿,由小错不断发展到铸成大错,走向腐败的深渊。

   除了上述的心理因素之外,集体腐败产生的重要原因还在于体制问题。

   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过程中,由于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管理体制、监督制约机制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建立和完善,行政行为、企业行为和市场行为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得到严密规范和有效约束,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完善,客观上形成了腐败滋生的条件。

   更为关键的是,大凡集体腐败,一般都有“一把手”或高官的参与和操纵。目前,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一把手”掌握很大一部分权力,因此,监督“一把手”的权力,是反腐败的重要任务。客观地讲,在反腐败斗争中,对“一把手”的权力监督采取了许多措施,形成了名目繁多的监督方式,建立了各种各样的监督机制。但是,监督效果并不理想,“一把手”的权力始终没有受到有效的约束。对“一把手”的监督不到位,是监督中存在的最大问题,也是滋生集体腐败的体制原因。

   从本质上说,一个地区或部门的“集体腐败”,“一把手”都起了关键作用,甚至可以说,集体腐败,其实就是“一把手”腐败。如果“一把手”坐得正,就没有“集体腐败”的土壤。

   打造全社会的监督网络体系

   所以,要预防集体腐败,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对“一把手”的监督,要变“人治”为“法治”,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变事后监督为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的全程监督,变主要靠自我监督为主要靠制度和法规进行有效约束。要努力做到“一把手”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尽量减少和消除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真空地带”和“盲区”,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水平。

   法律武器对集体腐败行为具有相当大的震慑力,因而要建立法律预防机制,从立法、执法和法律监督各个层次,制定法律预防手段。通过实行惩罚腐败制度、职业资格的限制和剥夺制度、财产申报制度、与薪金制度相结合的公积金制度、官员引咎辞职等制度,建立严密的监控权力网络,对腐败分子形成不敢贪的巨大压力。

   对于公务员收入,坚决实行透明化制度,逐步消除灰色收入。依法启动“单位犯罪”程序,追究单位的相关法律责任。对有集体腐败行为、严重违反党纪的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纪律处分条例》予以改组或者解散。

   此外,还要发动全社会公民,对集体腐败行为进行谴责和举报,即建立一个全面的社会监督机制,对公共权力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只有打造一个全社会的监督网络体系,集体腐败现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作者张建明系浙江省纪委法规室主任)

  

  

  

我来说两句:
 昵称: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