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是胡锦涛总书记代表党中央对组织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让党满意、让人民满意,二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让党满意,归根到底也是为了让人民满意。因此,让人民满意是组织工作的根本要求。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按照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组织工作全局,把让人民满意作为检验组织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认真审视和正确把握组织工作中存在的党员群众还不满意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在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的过程中,体现群众意愿,反映群众诉求,实现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广大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
一、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
选人用人是组织工作的核心,也是党员群众关注的焦点。看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是否满意,最紧要的是看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是否满意。因此,肩负选人用人重任的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把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作为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关键性工作重点推进。一是坚持“扩大民主、体现公开”的取向。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努力营造民主开放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新格局,不断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积极落实党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可以推行领导干部职位空缺公告、定岗民主推荐领导干部人选、领导干部公推公选、考察人选民意调查、领导干部实绩公示公议等制度。二是树立“注重实绩、崇尚实干”的导向。进一步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引导各级干部用正确的政绩观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检验、群众检验、历史检验的实绩。提高干部考核考察工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坚持从实绩看德才,凭德才用干部,探索试行民意调查、实绩公示公议制度,解决考察失实失真的问题。三是形成“规范程序、制度选人”的机制。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选人用人机制,是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的根本保证。以改革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为重点,努力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的科学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公推公选、公推直选、中层干部跨部门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坚持用公正的制度来选人、选公正的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四是营造“公正用人、严明纪律”的环境。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正确用人导向,大力选拔政治上靠得住、发展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人民群众信得过的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努力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认真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权,严明干部人事纪律,敢于抵制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鼓励讲正气的干部,保护干事业的干部,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的选人用人环境,努力提高党员群众对防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满意度。
二、致力于让人民群众得实惠,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对基层党建和民主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基层党组织建设是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基层民主建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稳固,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因此,必须把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发展基层民主,作为组织工作让人民满意的基础性工程扎实推进。一是树立新理念,把“为民”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落脚点。为民、务实、清廉,既是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要求。在新的条件下,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既要着力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号召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又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落脚点,使基层党建工作赢得党员群众广泛认同和支持。二是创设新载体,把“为民”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为把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与服务人民群众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基层党建工作成为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应把服务基层、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切实解决党员群众的实际困难,作为推进“为民党建”工作的着力点。三是顺应新期待,把“为民”作为基层民主建设的切入点。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党员群众在要求各级党组织增强为民服务的能力、拓宽为民服务的渠道的基础上,政治诉求也日益增强,迫切要求发展基层民主,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为顺应党员群众对基层民主建设的新期待和对民主权利的新诉求,着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党员群众有序政治参与,反映党员群众诉求,保障党员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三、着力于树立组工干部新形象,切实提高党员群众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满意度
组织部门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建设部”,组工干部队伍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施工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成效如何,是否让人民满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取决于组工干部的个体和群体形象。因此,应坚持从严治部、从严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过硬的本领、优良的作风、出色的成绩,赢得各级党委的信任、支持,赢得党员群众的认可、赞誉。一是注重提升能力,力求工作更优。把加强组工干部能力建设,提高组工干部的能力素质,作为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核心内容来抓,用组工干部的高素质确保组织工作的高质量。积极创造条件,加强组工干部的能力培训和实践锻炼,通过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安排组工干部跟班学习、参与中心工作、挂职锻炼等方式,着力提升组工干部政策运用、知人善任、创新创优等能力,促进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通过组织工作的创新发展,不断提高组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赢得各级党委的肯定,赢得广大党员群众的好评。二是坚持从严要求,务求形象更好。坚持从严治部,对组工干部从严要求,才能确保每个组工干部有良好的个体形象,才能确保组工干部队伍有良好的群体形象,才能提高组织工作质量,才能提高党员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结合上级要求和形势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树组工干部新形象活动,弘扬蓬勃朝气、昂扬锐气、浩然正气、争先勇气,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形象,公道正派、知人善任的形象,改革创新、争先创优的形象,团结和谐、平等待人的形象,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形象。三是转变工作方式,做到作风更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工作方式、工作作风影响工作水平,决定工作质量。为促进组织工作更好地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党员群众,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乡村、企业和农户开展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了解基层和党员群众的所思所盼,走访慰问困难党员和群众,并力所能及地帮助乡村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开展。倡导一线工作法、情感工作法,提高服务基层、服务党员、服务群众的水平,把组织部门建设成为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还要注重扩大组织工作的民主,在不涉及组织机密的前提下,逐步增加组织工作向党内、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努力打造“阳光工程”,做到组织政策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具体结果公开,为广大党员和群众了解、参与、监督组织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以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赢得党员群众的满意度。(作者李国华系中共江苏省泰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