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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利好"打包"出台强力支持资本市场
2008年09月19日 09:39:0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18日,国资委、汇金公司分别发布了支持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汇金公司增持上市银行股票等措施。 同一日,财政部、国税总局也联合宣布自19日起,印花税单边征收。三大利好“打包”出台可谓是对资本市场的强力支持。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18日对此表示,国资委一贯强调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要成为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积极力量。在目前股市低迷的时候,国资委支持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 李荣融强调,中央企业所控股上市公司要成为资本市场的表率。他说:“我们认为,总体上看,我国的经济形势是好的,中央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是好的。我们支持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增持其所控股上市公司股份,支持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回购股份。” 他表示,中央企业增持或回购上市公司股份希望能得到金融方面的支持。 此前,面对股市不断走低的状态,李荣融曾两次谈及国有股减持问题,强调大部分国有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目前要保持绝对控股,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可能大量减持。 汇金公司则表示,为确保国家对工、中、建三行等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的控股地位,支持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稳健经营发展,稳定国有商业银行股价,中央汇金公司将在二级市场自主购入工、中、建三行股票,并从即日起开始有关市场操作。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称,上述措施对于资本市场稳定健康运行具有重要作用,表示积极支持。 而在印花税方面,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现行的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这是继2008年4月24日下调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后,中国又一次对该税率进行大的调整。 这也是自1991年以来中国股市首次单边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指出,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既定的战略决策。 中国证监会一直高度重视我国资本市场运行情况,密切关注境外市场变化对境内市场的影响,根据今年以来境内外市场的变化,相继推出了一系列加强市场基础建设的政策措施。 目前,我国经济总体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资本市场发展具备扎实的经济基础、制度环境和内外部条件。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按照远近结合、统筹兼顾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市场基础性制度建设,加强和改进市场监管,健全和完善市场内在稳定机制,推动我国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新闻链接 证券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证券交易印花税是政府调控股市的重要工具之一。 过去18年来,中国股市印花税税率曾经有过数次调整。证券交易印花税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开征,当时主要是为了稳定初创的股市及适度调节炒股收益,由卖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额的6‰交纳。同年11月份,深圳市对股票买方也开征6‰的印花税,内地双边征收印花税的历史开始。1991年10月,深圳市将印花税税率调整到3‰,上海也开始对股票买卖实行双向征收,税率为3‰。1992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体改委联合发文,明确规定股票交易双方按3‰缴纳印花税。1997年5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3‰提高到5‰。1998年6月,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从5‰下调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降低为3‰。2001年11月,财政部决定将A、B股交易印花税税率统一降至2‰。2005年1月,财政部又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2‰下调为1‰。2007年5月30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为3‰。2008年4月24日起,财政部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3‰调整为1‰。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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