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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中国第一金融大案”曝露监管体制问题
2008年09月21日 16:32:01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贪污2.6亿,挪用公款1.2亿,伪造凭证诈骗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金融法律制度何以竟被视作儿戏?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贺强教授直言:“法院认定石雪犯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这些罪并不是今天才有,而是刑法中早就明文规定的,他并没有钻法律的空子,而是公然违反。十年并不算短,他并不是一次违法,而是多次,并且每一次都精心策划,他为什么有那么大的能量?这是监管体制的问题。” 雷曼破产、美林被收购、AIG深陷资金困局,华尔街的动荡波及到世界各个角落…… 正是在资本市场风声鹤唳之际,中国资本市场的大鳄,“老金融”石雪真正倒霉的日子似乎才刚刚开始。从被逮捕到现在,六年之久,他在近日等到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终审判决。 贪污2.6亿,挪用公款1.2亿,伪造凭证诈骗14亿元,非法集资24亿元,桩桩大事件,使石雪案成为中国第一金融大案! “是没有法律吗?是法律规定不清楚吗?这么多的事,哪一件是小事?十年不到为什么竟做了这么多‘大事’?”有专家分析说,“也许有制度变迁的因素,但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因素,就是我们的金融监管确实存在问题。这个案件的发生,值得全社会思考”。 沉寂十年后南下“淘金” 石雪1963年11月出生于北京。得风气之先,他成为改革开放之后第一批大学生,当时被称为“天之娇子”。1981年毕业后,又分到了令人羡慕的银行做会计工作。这一工作,他一直做了十年。从一个初出校门的大学生,变成了一个职员。海南作为经济特区,成为当时很多年轻人向往之地。看着很多人南下淘金,靠着炒地皮、炒批文,一夜暴富,他坐不住了。 据知情人介绍,就在这十年工作期间,石雪对金钱的渴望就已到了不择手段的地步。他在交通银行和四位同事私分25万元贷款,此事直到1992年才被发现。熟悉他的感叹地说:“这孩子胆子太大了,迟早要出事的”! [1] [2] [3] [4] [5]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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