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鹿婴儿奶粉事件使举国震惊,上千婴儿因食用含有三聚氰胺的毒奶粉而罹患肾结石、肾功能减退等重病,让人痛心和难以接受。16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又查出22家婴幼儿奶粉厂生产的69批次产品含有三聚氰胺,使我们不得不正视食品安全的严峻性,同时也不得不提出食品质量监管的科学性的问题:为什么没有预控机制,非要等到问题成了堆死了人才去查处?
我国有质检部门,还有行业监管部门,实行交叉管理,照理应该管得更好,然而恰恰由于交叉管理,往往是有利则争,无利则推。评名优产品、免检产品,质量认证,许多部门都争相插手;而应该日常抓的质量安全动态监控,则几乎没人去过问。各种多如牛毛的质量认证的方法,如电子监管码,基本上只有出了质量问题后的追溯功能,而没有动态监控功能。在公布的22厂家69批次含有三聚氰胺的产品中,不乏像三鹿这样的被质检部门授予“免检产品”的知名品牌。这不能不使人对评选“免检产品”、“名优产品”的公正性和科学性疑窦丛生:难道评了名优后就该撒手不管了!
成熟市场经济体的经验表明:食品药品质量安全重在生产和销售过程的动态跟踪监控。食品监管人员,会经常不定期到生产厂、商店和餐馆检查,且多是暗访,以消费者身份买来食品或饭菜,再拿回去严格检查。即便是一个食品小作坊,也不放过,他们不事先通知,也不穿制服,去了不抽你一支烟,不喝你一杯茶,而是拿着最灵敏的仪器仔细检测,检查餐馆连每一个存放生菜的抓码箱的温度都要严格检测,发现问题只能公事公办。食品安全,就这么来的。
哪像我们这儿,只知道争相收钱没完没了评名优,评完发了牌牌就不管了。这能不出大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