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9月25日电(记者李忠将、田苗)通过坚持不懈的完善和建设,中国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体制和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基本建立起一套规范行政权与维护公民权的依法行政体制。
在25日于贵阳召开的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2008年年会上,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罗豪才说,通过三十多年的建设,中国行政法治取得了巨大成就,基本上建立起一套用以规范、监督行政权与维护、拓展公民权利的依法行政体制和机制。基本上实现了公共行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与品格得到显著提升。同时,在推动政治民主化、经济市场化、社会和谐化、发展科学化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罗豪才说,中国对行政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越来越全面,从以往片面强调依法行政的工具合理性,发展为追求依法行政的价值合理性;从将依法行政狭隘地理解为“无法律即无行政”,转变为在区分积极行政与消极行政的基础上对二者提出不同的法治化要求。
对依法行政的要求越来越明确、越来越具体。经过十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并明确要求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等六个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此外,中国行政法律制度日趋完善,先后颁布实施了《行政诉讼法》等一批重要法律、法规,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为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中国行政法治实践成效明显,行政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明显提高,专家能够更广、更深地参与行政立法过程。同时,行政法教学研究取得较大发展,培养出大批优秀的行政法律适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