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法制的时代印记 回放十一届全国人大五年历史瞬间
“通过!”——这是不懈努力的结果。加快立法步伐,一批支架性法律出台,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实效——这是坚持探索的目标。专题调研、专题询问、专门听取预算执行报告,人大监督不断取得新成效。
履职——这是人民赋予的权力。成千上万件议案建议凝结代表心血,每一件回复、办理,回应民主民生关切。
回顾十一届全国人大任期的五年,一个个难忘瞬间,为中国民主法制建设新跨越刻上鲜明的时代印记。
法律体系如期形成依法治国迈向新阶段
【历史瞬间】2011年3月10日,人民大会堂再次见证历史时刻——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庄严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支撑法律体系“大厦”的,是以宪法为统帅的240余部现行法律、700多件行政法规以及8000多件地方性法规。
“这是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标志性成果。改革开放之初‘无法可依’的局面已不复存在。”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说。
社会保险法、侵权责任法、选举法、刑事诉讼法……五年来,十一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立法步伐,审议法律草案等93件,通过86件,一批支架性法律出台,确保了法律体系如期形成并不断完善。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这意味着继‘法律体系’之后,‘法治体系’建设已经提上日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显明说,“法治体系”的目标应该是实现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法治化。
在新的起点上,中国向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更高目标再出发……
“保障人权”彰显立法为民“同票同权”开启民主新时代
【历史瞬间】“新年希望一切有个新的开始。”2013年的第一天,重获“自由”的交通肇事案嫌疑人李某站在看守所门口感慨。这一新开始得益于当天正式施行的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
遵循刑事诉讼法关于防止超期羁押的规定,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为李某办理了取保候审。这体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回首五年,“保障人权”的立法理念进一步彰显——
“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总则,从“人权入宪”到“人权入法”,意义重大深远。
回首五年,“同票同权”推动人民民主不断扩大——
修改选举法,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第一次从制度层面明确取消城乡差别,使公民政治权利更加平等;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切实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一点一滴,折射民主政治前进的轨迹。
回首五年,“民生情怀”融入立法实践——
制定行政强制法、修改国家赔偿法,强调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对公权力的制约;制定和修改社会保险法、食品安全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将保障和改善民生纳入法制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