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一)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总体要求
2013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推动国民收入分配格局调整,坚持统筹兼顾原则,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财政科学管理,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积极的财政政策的要点
适当增加财政赤字和国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力度。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三)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情况
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收入60060亿元,比2012年执行数(下同)增长7%;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合计收入总量为61060亿元。中央财政支出69560亿元,增长8.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0203亿元;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8857亿元;中央预备费500亿元。收支总量相抵,中央财政赤字8500亿元,比2012年增加3000亿元。中央财政国债余额限额91208.35亿元。
地方本级收入66570亿元,增长9%,加上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4885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合计115427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17543亿元,增长9.9%,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支出总量为118927亿元。地方财政收支差额3500亿元,国务院同意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弥补,并列入省级预算管理。
汇总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财政收入126630亿元,增长8%。加上从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1000亿元,可安排的收入总量为127630亿元。全国财政支出138246亿元,增长10%,加上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1384亿元,支出总量为139630亿元。收支差额12000亿元,增加4000亿元,赤字率为2%左右。
2013年中央预算主要收支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1.主要收入项目安排情况
国内增值税20950亿元,增长6.5%;国内消费税8550亿元,增长8.6%;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5875亿元,增长7.3%;关税2970亿元,增长6.7%;企业所得税13123亿元,增长8.6%;个人所得税3815亿元,增长9.2%;车辆购置税2426亿元,增长8.9%;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11110亿元,增长6.5%;非税收入2755亿元,下降3.3%,主要是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教育支出4132.45亿元,增长9.3%。科学技术支出2529.91亿元,增长1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0.54亿元,增长9.3%。医疗卫生支出2602.53亿元,增长2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50.81亿元,增长13.9%。住房保障支出2229.9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3%,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4.3%。主要是上年预算执行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一次性增加了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危房改造的投入,同时201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量减少。农林水事务支出6195.88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2.8%,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主要是上年预算执行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一次性增加了重大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小型病险水库和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的投入。节能环保支出2101.27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8.8%,比上年执行数增长5.1%。主要是上年预算执行中通过调整支出结构一次性增加了建筑节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交通运输支出3973.86亿元,增长0.1%。国防支出7201.68亿元,增长10.7%。公共安全支出2029.37亿元,增长7.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0.58亿元,增长1.5%,增幅较低主要是落实中央有关规定,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行政机关公用经费和项目支出。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8857亿元,增长7.7%。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538.35亿元,增长14.3%;专项转移支付19265.86亿元,增长2.5%。
4.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
2012年初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1069.78亿元,执行中用超收收入补充184.15亿元后,年底余额为1253.93亿元。2013年初预算调入使用1000亿元后,剩余253.93亿元。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13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15712.5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3.5%,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6%;用在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支出安排合计17150.03亿元。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13799亿元,增长11.4%。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改善民生和“三农”方面。
需要说明的是,民生和“三农”支出不是单独的预算科目,为了便于审议,将与民生和“三农”相关的支出项目综合反映出来,因而存在一些交叉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