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两会”,互联网的发展是个热门话题。三位互联网“大佬”同时晋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腾讯董事长马化腾和金山董事长、小米科技创始人雷军首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百度董事长李彦宏首次成为全国政协委员。而在此前的“两会”上,互联网“大佬”的身影只有盛大董事长陈天桥一枝“独苗”,是全国政协委员。作为新经济的代表人物,三位“大佬”首度“登堂入室”,显示出中国互联网的崛起和力量,似乎也蕴含着我国对于互联网的发展将从顶层制度设计进行架构的端倪。
行业发展须顶层设计
根据统计,中国的互联网经济在GDP中的比重达5.5%,位居全球第三。截至2012年年底,中国网民数量已达到5.64亿,居世界第一位。但在互联网日益成为国际重要竞争资源的今天,我国的互联网发展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马化腾代表建议政府能从顶层设计上支持、从国家战略上推动互联网行业发展。
马化腾分析认为,近年来,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积极扶持和鼓励互联网的发展,例如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互联网行业发展规划等。但这些政策缺失对互联网战略地位的关注,相关配套政策落实不足,而且从近年来国家的战略投资角度看,与交通、电力、能源方面的投入相比,互联网领域的投资明显不足。
马化腾建议,国家应制定和实施互联网战略,从战略高度对互联网的发展进行全盘统筹和有机协调。在产业政策方面,需进一步优化财税和投融资政策,吸引更多民间资本进入互联网领域;在市场环境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规范行业竞争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
工信部电信经济专家委员会委员王春晖博士认为,目前中国互联网正在经历一个网络环境净化、管理体制、政策调整和鼓励原创过渡时期。缺少大规模外商与风险资金的涌入以及突破性技术与软件加入,让现在的互联网发展稍显沉闷。分析其主要原因就是网络社会替代性文化发展战略还不清楚。互联网健康发展迫切需要国家战略支持。
期盼法律进一步完善
除了国家战略支持外,适时推动互联网相关的立法工作也是来自该领域人大代表的呼声。雷军代表在提案中提出,要对公司法进行修改,以对互联网创新企业进行制度松绑。
他表示,根据我国现有的公司法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溢价增资的工商登记程序中,工商机关通常只同意对进入注册资本的部分出资进行验资,而对出资中高于注册资本的溢价部分,不同意给予验资。
他建议:工商机关不对复杂的企业备案法律文件进行实质性审核,而由企业、律师对这些文件的合法性或合理性负责。一方面可以使企业有约定的自由、使律师有发挥的空间,同时可以减少工商机关的工作量及责任。
马化腾代表也认为,当前限制我国互联网进一步发展的瓶颈是其承载能力、稳定性和安全性等,“宽带不宽”、“费用较高”等网民反映强烈的问题亟待解决。
重罚不正当竞争行为
近年来,互联网行业不正当竞争花样翻新,究其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过低。
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代表认为,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于1993年,当时的立法背景使其无法预测到后续互联网产业的快速发展,从而缺乏专门针对网络不正当竞争的条款以及惩罚性赔偿制度。
她建议参考美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打击恶意行为人,同时单独规定对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行政处罚。比如,建立企业工商信誉档案,对多次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实施扣分措施,积累到一定额度,吊销其营业执照;对其负责人或主要高管采取黑名单制度,限制其继续或再次担任职务。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副组长、对外经贸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黄勇表示,互联网市场长期处于弱监管、少干预的状态,激烈竞争所形成了数家大型平台型企业和众多小微型企业的基本格局、形成了行业内部技术及业务的扩展融合、管理边界模糊交叉的现状,如何把握国家监管的方式和干预的程度,实现规范行业秩序和保障行业创新之间的平衡是一个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