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记者罗潇 报道)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话时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教研部杨小军教授在接受央视网采访时表示,习总书记讲话中提到的“笼子”包含了三重定义,即党纪、社会制度以及法律制度,而法律是这三种制度的核心,同时也是社会各界应该坚守的底线。
“要把墙上的法律法规变成地上的法律实践”,杨小军表示:“目前,我国已经基本解决了社会主义法制所要求的‘有法可依’问题。下一步应该着力落实‘有法必依’的要求。”他指出,目前我国正在经历从“法律体系”到“法制体系”的过渡。
对于如何保证法制体系建设的顺利进行,杨小军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法律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建设过程中不能顾此失彼。”他表示,法制建设不是单方面的工作,需要国家、政府、社会全方位共同推进法制生态环境建设。
他同时强调,应避免制度执行过程中出现“双轨制”。法律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因时、因人、因事而异的情况,严重破坏了法制的权威性和统一性,是导致法律的执行力不足的重要原因。因此,法律的规定要具体、可操作,执行中要注意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并实行严格的问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