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03月10日讯 “打造透明的钱袋子,财政监督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项目逐步细化。”
昨天,浙江团代表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许多代表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人大要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代表人民管好“钱袋子”,让“三公经费”不再乱花,让社保“保命钱”实现保值增值。
全国人大代表、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
探索“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金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说:“当前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对财政性资金的审查监督,大多是程序性的,从内容上看,预算外资金、社保基金、国有资本、土地出让金、政府债券等政府性资金的监督都游离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之外。”
为此他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监督。”
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抓紧修改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尽早出台新预算法。
同时,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要适时制订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要建立健全“全口径”财政预算审查的相关制度,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把包括预算内资金、社保基金、非税收入、政府债券等政府性资金纳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审查监督范围。”
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
“三公经费”应单独设置“类”级预算科目
“全国人大在加强全口径预算监督的同时,要把管控三公经费制度化作为重点。”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薛少仙说。
“督促科学编制预算,将‘三公经费’从现有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中剥离出来,单独设置‘类’级科目,这样,既有利于预算口径规范统一,也有利于预算的公开、透明和监督。”
去年,国务院公布了《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对控制“三公经费”作了规定,但是,界定不够清晰,约束不够有力。
薛少仙代表说,应在《预算法》修订中对“三公经费”做出更为明确的界定,逐步完善“三公经费”管理的法理依据。
还要加大人大和审计监督的力度,人大可以在预决算时针对“三公经费”支出提出询问和质询,审计报告可以增加对此的审计内容。同时严格问责,将违反财政纪律、挥霍国家资财的行为纳入审计问责范畴。
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伟:
让社保“保命钱”实现保值增值
社会保险基金作为老百姓的“保命钱”一直受到各界关注。按照国家现行政策,目前社保基金结余绝大部分只能存放银行,但是社保基金收益率往往“跑不赢”通货膨胀率。全国人大代表、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宋伟提出了“保命钱”如何保值增值的问题。
宋伟代表举了宁波的例子,宁波市虽然通过合理安排存款结构,市级统筹区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定期存款比例基本上达到85%以上,但2005年至2011年期间基金年平均收益率仅为1.5%,低于同期通胀率1.52个百分点,7年时间仅1年跑赢了CPI,累计缩水率超过10%。
为此他建议,尽快出台社保基金投资运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办法,确保社保基金长期稳定运营,实现社保基金在支持经济发展和分享发展成果之间的动态平衡。
2000年8月有关部门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全国社保基金。社保基金理事会成立以来,不仅运营中央级资金,还接受部分省委托运营地方资金,年均投资收益率达到8.4%。
“今后要进一步发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理财优势,统一由各省级政府出面,根据资金结余额的一定比例,委托理事会进行集中投资运作,切实提高社保基金的收益率。”
宋伟代表提出,一方面,尽快发行定向国债,尽可能提高社保基金收益率;另一方面,尽快打通地方政府性投资项目渠道。因为当前部分政府投资项目,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本身期限长、风险小、安全系数相对较高,但往往缺乏融资渠道,由地方政府向银行或民间借贷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