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3月10日电(记者庄庆鸿)过去五年,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165787件、218639人。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说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13.8万件。有不少网民计算后质疑:“其中为何有2.7万余件职务犯罪未被认定?”
“不能单纯用减法看待这2.7万件职务犯罪。这个差距是正常的。”全国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他解释这是因为统计立案、结案的口径不一样。“职务犯罪案件至少要3个月时间,涉及刑事的案件至少要6个月,因此时间差造成了数量上有差距。”
铁路运输法院,原本是国家设在铁路运输部门的审判机关。对于铁道部被撤并后“铁路法院何去何从”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苏泽林表示,铁路法院的基本去向是并入各地法院,人员实现了公务员管理,“总体运行良好”。
苏泽林坦言,目前的问题主要有:经费保障和案件衔接。
一是经费保障存在问题。原本,铁路法院是由中央财政负担。改革后,基层铁路法院的经费由省里财政负担,不享受中央转移支付,因此还存在一定困难。
二是各地铁路法院尚未调整好职能。“原本只要管铁路线上发生的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划到地方以后职能一直不清晰。不少案件的衔接上会出现具体问题,有待进一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