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崔清新、颜昊)3月11日12时是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决定的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记者从大会秘书处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到截止时间共提出议案400件左右,为近20年来数量最少,但总体质量较高。
大会秘书处议案组组长李伯钧介绍,这些议案是以代表团名义和30名以上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的具体数量将以13日大会主席团通过的有关报告为准。
他介绍,从初步综合分析的情况看,今年的代表议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关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经济与社会平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
“代表提出议案不在多,在于精。今年议案总体质量比较高,展现了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的良好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李伯钧说。
根据1982年修改的全国人大组织法,从1983年的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代表既可以根据全国人大的职权范围提出议案,也可以就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
据了解,1983年以来,代表提出的议案数量最多的是在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共收到1374件。近年来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提出与办理更加注重质量,议案数量逐渐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