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星期二)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通过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政治决议。
[工作人员]会议认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的规定,协助党委和政府搞好同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各族各界人士的协商。积极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制度建设,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完善民主监督机制,拓宽社会各界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平台,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03-12 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