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北京3月13日电 新买的房子刚拿到钥匙,就有人用短信推销装修项目;小宝宝刚一出生,就有人上门推销婴儿用品;汽车保险单尚未到期,就有人打电话推销车险……面对个人信息受侵犯日益严重的态势,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胡季强领衔其他代表提出议案,呼吁尽快出台个人信息保护法,追究泄露个人信息者的法律责任。
现实生活中,各种名目的商业推销和宣传,通过电话、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普通信件铺天盖地而来,包括姓名、职业、电话、家庭住址甚至银行存款、投资状况等在内的个人信息资料,被公然暴露在陌生人面前。
在一家门户网站近期推出的“谁来保护我的个人信息”网络调查中,90%的网友表示曾遭遇个人信息被泄露,94%的网友认为当前社会个人信息泄露问题非常严重。
“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基本人权的需要。”胡季强代表举例说,家庭电话、感情记录、信用记录等都涉及个人的生存权、人格权、劳动权、获得他人尊重的声誉权,这些都与基本人权密切相关。他认为,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可以有效地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而频遭烦扰的情况,从而有效保护个人基本权利,促进社会和谐。
胡季强代表建议,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明确公民在学习、生活、工作、日常交往中等个人信息都受法律保护。国家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需要使用个人信息的,可依法先使用、后告知,但要有相应的法定程序,使用时要严格保密,不得随意泄露和扩散。对于违法利用个人信息的行为,受害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获得救济。如果构成犯罪的,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