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名片】
许江: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美术学院院长
薛少仙:全国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季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戴天荣:全国人大代表、祐康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傅企平:全国人大代表、奉化市滕头村党委书记
王月英:全国人大代表、湖州市公交公司3号线路驾驶员
浙江日报北京3月14日电“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和斑马线无关。”最近,我省各地纷纷拉开城市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的大幕。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中国式过马路’等不文明行为要像治酒驾一样严查。”连日来,我省代表对此热切关注。
安全,来自遵守法规
是什么原因导致交通参与者出现各种不文明行为?除一些交通设施设置不合理等客观因素外,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是代表们谈论最多的话题。
提起行人乱穿马路,驾驶了近15年公交车的王月英代表很是头疼。她就目睹过一次险情:一位行人在红灯亮起时穿越马路,结果和一辆大货车擦肩而过。“我真替那位行人捏了把汗。”正是有了开车的经历,她自己在过马路时格外注意。“不管有没有协管员,我都要等到绿灯亮起时才过马路,而且走人行道。随意穿行看起来图了一点方便,实际上是对自己和机动车驾驶员不负责任。”
“何为安全意识?从交通来说,就是高度注意的义务。”代表们举例说,比如大货车司机要注意到自己车辆的特殊性,在遇到小型车辆时减速慢行;机动车在看到行人时主动慢行。但现在很多交通参与者没有认识到自己应尽这种高度注意的义务。
“不遵守交通信号、不文明出行,这种‘交通症’的背后,其实是一种社会病。”胡季强代表认为,交通行为其实反映了一种社会心态——浮躁,希望在最短的时间里获利。这种心态反映在交通行为上,就是行人闯红灯、机动车司机随意超车、超速行驶等。从社会层面上来说,普遍缺乏一种注重安全的意识与平和的心态。
傅企平代表认为,一些交通参与者规则意识不强,缺乏对法律的敬畏,导致各行其是。对此,他建议交警部门建立相关档案,记录非机动车的违规行为,类似于银行的信用记录,在非机动车驾驶者考驾照、交通肇事理赔等处理中,重点参考该信用档案,或定期公布,从道义角度加以制约。
治理,多些人文关怀
如何树立遵守交通信号、安全文明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大家认为,加大处罚力度可能会在短期内取得效果,但不是治本之策。傅企平代表说,“罚不责众”的观念一直存在于群众的头脑中,所以罚并不是最好的办法。
戴天荣代表说:“现在的交通管理已经使用了很多技术手段,比如通过电子眼拍下违法行为,继而进行处罚。但是,这种方式也会给交通参与者一种思维——因为害怕电子眼才不违法,如果没有电子眼,就可以随意行驶。也就是说,在处罚的模式下,交通参与者是因为担心受罚才遵守规则,而不是自觉遵守。”他说,杭州这些年推广礼让斑马线活动,注重营造人人守法谦让的氛围,取得了不错效果,可以尝试在更多地方推广。
胡季强代表说,树立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有两种路径,一种是宏观的,即从问题根源入手,解决社会心态浮躁问题,确立一种和谐的价值取向;另一种则是从孩子抓起,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让孩子从小就知道遵守规则的重要,并通过孩子来影响家长。
薛少仙代表认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一方面需要执法者严格执法,杜绝以罚代管;另一方面需要增强群众的主人翁精神。在制定交通规划时,充分征求群众意见。社区居委会要发挥基层社会管理组织的作用,在日常工作中增加交通管理的内容,让社区居民参与到交通管理工作中来。
文明,需要从我做起
交通文明的形成,并非一日之功。
许江代表讲起一件亲身经历:一次在德国,因为没留心,他过马路闯了红灯。这时,身后的一位德国老太太朝他叫喊,他才意识到是闯了红灯,赶紧从路中央走了回来。他注意到老人身边站着一个孩子,老人说:“孩子说啦,您能闯红灯,他为什么不能过去?请你回来,是为了帮助我教育孩子遵守交通规则。”
许江代表说:“一个地方变成一座城市容易,一个人变为城市人不容易。”由这个例子,让他联想到交通文明的形成,需要教育引导,“我建议组织各行各界围绕文明出行展开大讨论,各抒己见,最终形成全社会的共识,这不仅是文明办、交管部门、媒体的事情,更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长期共同的努力。”
“交通文明要从我做起,充分发动社会的力量。”王月英代表说,除了个人,还有广大社会组织都应该积极主动宣传交通文明。
党员干部更要从我做起。代表们说,首先,公务车辆要带头遵纪守法,杜绝“特权思想”;其次,汽车文明也是交通制度、交通体系、交通设施的文明,需要政府部门主动作为、逐步完善,“因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最大限度预防和避免群众生命财产损失,是实施文明交通的根本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