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化财税改革,加强科学管理,努力完成2013年预算
(一)抓好政策落实,厉行勤俭节约。
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的各项措施,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密切跟踪分析政策实施效果,并根据经济运行态势,增强政策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前瞻性。实施好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突出重点、控制一般,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保障好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文化等重点支出需要,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要求,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加强会议费、差旅费和车辆管理,严格控制修建装修办公楼等楼堂馆所,进一步清理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努力降低行政成本。
(二)深化财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
加快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合理界定中央与地方的事权和支出责任,结合营改增进程研究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优化转移支付结构,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县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完善预算收支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预算的完整性、透明度和有效性。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继续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进一步增加用于社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加快建立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机制。健全预决算公开机制,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推进税收制度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抓紧研究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全国试点的方案,进一步优化增值税制度。推进资源税改革,扩大资源税从价计征范围。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将部分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纳入征税范围。积极构建地方税体系。同时,积极发挥财税政策在调节收入分配中的作用,支持国有企业、金融、价格、投融资体制、事业单位改革,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激发经济社会发展内在活力和动力。
(三)强化财政管理,提高预算绩效。
加强财政法制建设,积极配合做好预算法修订工作,及时修订预算法实施条例,推进环境保护税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财税法规立法工作。细化预算编制,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强化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抓好预算支出执行管理,增强预算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重大民生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强化财政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施行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坚决制止一些地方违法违规融资和担保承诺行为,逐步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建设稳固、可持续的国家财政。自觉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全国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完成2013年预算意义重大。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不断推进财政发展改革,为实现2013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