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路网建设资金依靠百姓纳税和政府运作土地的收益,路桥建设费实质是市民的钱建设的,自己的钱修的路桥,自己使用时还要交费,完全不合理。”7月5日,兰州市车辆路桥通行费标准向社会公布后,引起市民质疑。
年票最低一千且强制交纳
据悉,路桥车辆通行费的征收将按照客货车的座位和吨位,采取年票、月票、次票相结合的方式收取。最低为次票10元、月票100元、年票1000元,最高为次票30元、月票300元、年票1800元。开征后,途经兰州市的机动车辆和兰州市的机动车辆将强制性交纳。
在兰州,路桥车辆通行费还有一个通俗的名称—————“道建费”。
当年收费时引发多次冲突
2000年10月16日,经甘肃省政府批复,兰州市正式收取道建费,该办法确立了兰州市各种机动车辆收费标准,并于2001年1月1日正式对过境车辆实施收费。收费之初,引起了许多司机的不满并导致了多起冲突,仅过了6天,对外地车辆的收费暂停,而市内车辆照旧缴纳。
2003年12月,兰州市又决定暂停对市内机动车辆平摊“道建费”的做法,并酝酿对原征收标准和范围、方式进行适当降低和调整。
2004年9月,兰州市物价部门召开了《兰州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调整方案》价格听证会,会上听证代表奇迹般地一致表示“收费合理”,因而再次引起当地市民的质疑。此后,“道建费”被搁浅。
国务院规定禁收此类费用
据介绍,当时搁浅的原因并非全部缘于市民的反对。而是当年,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向机动车辆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等问题,国务院部署了专项治理行动,并明确规定:“今后,除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再出台新的涉及机动车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有关人士指出:“道建费”不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明文规定内,如果开征有顶风违纪的嫌疑。
据了解,此次“道建费”恢复征收,此前当地有关部门并没有通过任何形式征求过市民意见,也没有召开过听证会。有市民指出:交了车船税、养路费、过路费再交通行费,属于典型的“双向收费”、重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