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通知指出,自8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铅锌矿石、铜矿石和钨矿石产品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三种矿石产品资源税率涨幅达3倍到16倍,是我国自199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最大幅度的调整。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对经济影响深远的资源税改革大幕已经拉开。
资源税是以各种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目前我国资源税征税品目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等。
“这次资源税税率上调,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客观要求采取的必然举措。”中国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刘尚希说。
刘尚希介绍说,目前我国资源税税制有不尽合理之处,主要体现在税率过低,计征方式不合理。税率过低将导致资源价格进入市场的成本过低,不利于企业和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从量计征的征收方式,则不能凸显资源的稀缺性特征。
据介绍,我国目前经济增长方式依然属粗放型增长,经济发展过于依赖资源和能源的消耗,其带来的结果是不但增长的实际效率低下,而且污染了环境,并且还带来盲目投资的高增长。
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李晓超19日在统计局新闻发布会上称,由于部分行业投资成本比较低,准入门槛不高,部分资源产品的成本较低,导致了一些企业对这些行业的投资的增加。
能源专家姜鑫民指出,我国目前资源的使用成本低,导致资源在大量开采利用的情况中实际利用效率不高,这是造成我国经济粗放式增长的一个重要原因。
“资源税改革迫在眉睫,此次税率上调其实就是国家资源税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刘尚希认为,以提高税率和改从量计征变从价计征为内容的资源税改革,将更好体现国家通过税收杠杆调节经济的功能,有利于国家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资源税改革大幕正在拉开。今年的财政预算报告就指出,将出台实施新的资源税制度。财政部部长金人庆日前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也表示,财政部正在研究改革资源税制度,完善资源税计税依据,调整资源税税负水平,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和增长方式转变。
据介绍,去年以来,我国矿产品资源税已经作过多次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暂按规定税额标准的60%征收;调高了岩金矿资源税税额标准;统一了全国钒矿石资源税的适用税额标准。今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前出台的《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提出,今后要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日前表示,财税政策是资源价格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之一,资源税和资源产品的价格息息相关。下一阶段最重要的改革是真正建立能够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财政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李林军日前透露,在国务院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等多部门的共同推动下,我国资源税改革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