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展情况,该省药监局原副巡视员米养素受贿案、陕西高速公路开发公司原总经理张永福受贿案等16起典型案件被通报。
米养素在2002年初至2004年1月担任陕西省药监局注册处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为西安方兴制药公司等单位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等工作过程中,先后收受贿赂人民币11万元。2006年7月,西安市中级法院判处米养素有期徒刑十年。
2004年6月至2006年4月,张永福在陕西高速公路开发公司与海珊房地产开发公司、陕西澳莱公司等合作,进行西安图兰朵城市花园项目工程、高速大厦办公室装修工程等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420余万元。今年5月,西安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张永福无期徒刑。
据介绍,自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来,陕西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328起,涉案金额达1694万元。该省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特点十分突出:一是手法隐蔽、形式多样,往往打着促销费、赞助费、科研费等幌子给钱给物,或者以安排旅游考察、报销费用的方式进行贿赂;二是领域集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以及资源开发等领域、行业是商业贿赂易发高发地带;三是商业贿赂多表现为窝案串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