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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
2007年07月27日 17:59:57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不得规避集中采购。”卫生部规划财务司副司长于德志27日在医疗器械集中采购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说。 他还指出,公立医疗机构的器械购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合资合作,一旦发现将按规定查处。 为了完善医疗器械采购制度,规范采购行为,卫生部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 于德志说:“实行集中采购,既规范采购行为,降低采购价格,也促进医疗机构进一步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的重要措施,同时还是杜绝采购暗箱操作,建立防控医疗器械购销中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重要内容。” 他介绍说,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以政府为主导,分中央、省和地市三级,以省级为主组织实施。随着各地集中采购组织实施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对集中采购的品目和范围也将进行适当调整。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周婷玉
编辑:
施袭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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