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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公民三种情况下可申请
2007年07月28日 16:07:03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公民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抗力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都可以申请政府法律援助机构提供的法律援助。新修订的《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大大扩展了法律援助的范围。 这个条例27日经山东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将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了因工伤、交通、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人身伤害事故受到人身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劳动合同关系使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征地、拆迁使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因假劣种子、农药、化肥以及环境污染使权益受到损害主张权利的事项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为鼓励和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公民因见义勇为行为导致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无需审查其经济状况,优先提供法律援助。 来源:
新华网
作者:
记者张晓晶、赵仁伟
编辑:
应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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