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控信贷资金加强节能减排,提高金融信贷对环保的调控力度。
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认为,银监会的加盟,将有利于把商业银行落实环保政策法规、控制污染企业信贷风险的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围,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所谓绿色信贷,指的是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今年上半年,环保总局和人民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发布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这次绿色信贷是在此基础上正式出台的政策。《意见》的出台,关键是建立一种部门合作的信息联动机制。”原庆丹说,《意见》明确提出了建立环保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交换信息。
《意见》还规定,银监会将向各大商业银行公布环保总局处罚的企业名单和“流域限批”的名单,要求各商业银行严格控制对这些企业和区域的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