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的部署,在已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2008年至2010年将连续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彰显了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劳动保障部副部长刘永富6日在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暨全国社会保险局长座谈会上表示,要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我国企业退休人员有四千多万人,他们为国家建设做出过重要贡献,妥善解决他们的退休待遇,让他们安度晚年,是政府的重要职责。为了解决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金差距过大、早期退休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金偏低等问题,国家做出了逐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并向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以及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等人员倾斜的决定。
从2005年起,国家连续三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受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普遍欢迎。尽管如此,目前企业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仍然较低。今年以来,部分副食品价格上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给他们适当增加养老金,不仅有利于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也有利于拉动消费和改善宏观调控,这是维护社会和谐安定的需要,也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的需要。
“量力而行,逐步提高企业养老金水平。”刘永富说,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过大问题是十多年来逐步形成的。由于我国企业退休人员人数较多、基金和财政承受能力有限,一次性大幅度提高养老金不现实,必须兼顾基金承受能力和财政负担能力,积极稳妥地逐步缓解这一矛盾。
从今年7月1日起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普遍提高。为体现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和退休早、养老金偏低等人员的关怀,国家将对这部分人员在普遍提高养老金标准的基础上再给予适当倾斜。
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既是三年连续调整的收尾,又要为后三年连续调整做好铺垫,还要落实对重点人群进一步倾斜的要求。目前,大部分省份的实施方案已经上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将尽快审批。劳动保障部要求,务必在8月底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确保调整政策落实到位。
劳动保障部要求,认真谋划好今后三年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工作,力求通过今后三年的调整,使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差距过大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办法更加统一规范,倾斜对象更加明确,建立起完善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一方面,国家将通过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完善“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使参保人员增强缴费意识,转变早退休、早领钱的模糊观念,相应提高养老金水平;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和完善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物价指数的变动以及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的情况适时调整基本养老金,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金水平趋于合理。
从根本上解决养老金差距过大问题,要着眼于制度改革与完善。刘永富表示,在完善企业养老保险制度的同时,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使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在制度上、管理上互相衔接,化解因制度不同、管理不同、资金来源不同等造成的不平衡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