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获悉,9日下午,因涉嫌以组团“回扣”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欧盟中国协会广州办事处原业务员张文娟在庐阳区法院受审。
张文娟是安徽庐江县人,2006年12月28日因涉嫌行贿被刑事拘留,2007年1月5日被批准逮捕。经庐阳区检察机关查明,张文娟在担任欧盟中国协会广州办事处业务员期间,利用其业务渠道私自承接出国组团业务,违反国家规定,分别以组团“回扣”的名义向相关组团单位的经办人行贿。
2005年8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张文娟先后三次经办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组团出访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地的业务,以组团“回扣”的名义向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叶某行贿计84076元。
2006年9月、11月,张文娟先后两次经办广东省人事厅组团出访美国的业务,以组团“回扣”的名义向广东省人事厅教育培训处副处长李某某行贿计3400美元、25000元人民币。此外,张文娟还曾以组团“回扣”名义向云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局长郭某、昆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苏某某等国家工作人员行贿。
检察机关认为,张文娟利用其业务渠道私自承接出国组团业务,违反国家规定,分别以组团“回扣”的名义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合计145876元人民币、4300美元,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