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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计划四年内让1.5万户享受廉租房
2007年08月15日 15:32:1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大河报报道记者李红8月13日,国务院下达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要求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郑州市在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单位集资建房等方面如何保障老百姓的需求?记者昨天采访了郑州市房管部门。 经适房60㎡是否太小? 《意见》要求,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左右。 郑州市要求,“十一五”期间和2006年~2007年新审批、新开工的住房中,套型建筑面积在90㎡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例确定为70%。从2006年开始,郑州市要求在规划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时,90㎡以下的小户型要占到80%。今年,在规划经适房的面积时,90㎡以下的小户型已达到了100%。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对《意见》规定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要控制在60㎡左右,许多市民并不“买账”。“家里有老人孩子,60㎡我们怎么住啊。”参加了郑州市今年经适房第四期摇号的市民王先生说,“我觉得政府制定意见,应该考虑到老百姓的实际情况。” 郑州市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60㎡面积较小,老百姓不好接受。但《意见》表示60㎡左右,留有余地,下一步,市里将转发《意见》,会考虑到这个问题。” 2010年1.5万户享受廉租房 《意见》明确规定,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2007年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目前,郑州市廉租住房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郑州市廉租办有关负责人说,郑州市自2001年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以来,已累计为2700余户最低收入家庭解决了住房困难。 今年,郑州市将继续扩大廉租房保障覆盖面,新建6万平方米廉租房,明年完工时,将有1000套住房保证符合廉租房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到。 “十一五”期间,郑州市将从每个新建经济适用房小区中,划出5%~8%的住房作为廉租房房源,单套住房面积严格控制在60㎡以下。这样累计可建25万平方米廉租房,解决4200户家庭住房问题。其余不足部分,政府将采取租金补贴的方式投入5亿元解决。 到2010年,预计将有1.5万户能够享受到廉租房政策优惠,约占全市总户数的1.5%。 特困企业可集资建房 《意见》要求,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有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才可以集资建房,并且集资建房要纳入当地经济适用房供应计划。 “郑州市对企业申请集资建房有严格的审批程序,集资对象必须是本企业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郑州市房改办有关负责人介绍,2004年~2006年,经过审批的特困企业自建房86万平方米,为9789户困难职工解决了住房问题。 今年郑州市7家单位的危陋住房列为改造试点,单位可采取全额集资的办法进行改造。“试点成功的话,将向全市推行。” 据悉,与《意见》的要求相比,郑州对集资建房的规定更为严格,下一步,郑州市将研究是否放宽集资建房的规定。 此外,7月30日,郑州市已决定投入1亿元成立郑州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负责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周转住房和农民工公寓等住房的投资和建设;改造旧房及对市区危房、老住宅小区进行配套、升级和改造投资建设;组织对市区问题楼盘进行托管处置等。郑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这将更好地保障困难人群的住房,平抑房价。” 来源:
大河网-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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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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