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州市公安局22日披露,从即日起至2008年8月20日这段时间内,将在该市城区开展一场以围剿“两抢一盗”(即抢夺、抢劫、盗窃)犯罪为主要内容的“飓风行动”,并郑重承诺:对现行抓获、举报抓获“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的群众给予重奖。
该市警方表示,此次“飓风行动”,提出了5项硬指标,即行动期间“两抢一盗”现行案件破案率要达到50%以上,城区三个分局人均破获“两抢一盗”案件5起以上,“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的现场抓获率达到30%以上,“两抢一盗”刑事发案同比下降40%以上,民警无执法过错案件。还将提出“对飞车抢劫、持械抢劫拒捕者,民警可以依法当场击毙”。这是依据《人民警察法》第十条的规定提出的,于法有据,势必强烈地震慑犯罪分子;并重奖有功群众,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打击盗抢犯罪的积极性。
荆州市公安局决定:群众凡在该市中心城区的东城、西城、解放、祟文、中长港、联合等15个公安派出所辖区内现行抓获、举报抓获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汽车及汽车内物品的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审查认定已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市公安局对抓获及举报的群众给予重奖。具体为:每现行抓获一名抢劫或抢夺犯罪嫌疑人,奖励10000元;每现行抓获一名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汽车及汽车内物品犯罪嫌疑人,奖励5000元;每举报抓获一名抢劫、抢夺、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汽车及汽车内物品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每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名“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奖励3000元。
目前,通告已经印发,即将在荆州市广为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