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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 各地扩大廉租房制度保障
2007年08月27日 11:05:24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增加廉租房房源供应,要继续调整住房结构,稳定住房价格,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关于廉租住房制度的各项配套措施要尽快出台。 会议决定,全国要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今年年底前,在所有设区城市,凡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租赁补贴的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明年年底前,覆盖到所有县城。 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率先把保障对象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2010年底前,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都要纳入保障范围。会议要求,今明两年,各地尽快增加一批廉租住房房源。各级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安排,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给予补助支持。 会议重申,城市新开工住房建设中,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得低于70%。 一组各地保障住房新做法 各地也纷纷采取一些新举措,加大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供应,想方设法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困难。 厦门:三年内供应4.1万套小户型 今年,厦门市政府一次性规划了16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投资达96亿元,在两到三年内建成4.1万套70平方米以下的小户型住宅。同时,厦门市还把以往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全部取消,纳入社会保障住房体系,所有人不管申请哪种住房,渠道只有一个,一户家庭只能享受一套;所有申请人必须经过入户调查、并在社区街道层层公示才能过关。 济南:单身申请经适房年龄须达35周岁 根据9月1日起实施的《济南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单身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年龄必须在35周岁或以上。该《办法》规定,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应具有济南城市居民户口,家庭收入低于济南市政府公布的经济适用住房年度家庭低收入标准,无房或家庭现有住房面积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的60%。济南市还规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只能购买1套经济适用住房。
深圳住房困难普查下月启动 深圳将在下个月开始针对深圳户籍的住房困难户展开普查,以调整政策性住房申请条件的尺度。今年,深圳计划推出6000套政策性住房。深圳国土部门表示,这批住房的申请条件与以往相比不会有太大的改变,基本上还是要求深圳户籍的申请人及配偶无任何住房,连续三年的家庭平均收入在六万元以下等。 青岛:提高廉租房补贴关照年轻低收入群体 青岛市最新调查显示,那些既不符合申请廉租住房条件,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年轻家庭,青岛市共有2万7千多户。为解决这部分家庭的住房问题,今年年初,青岛市投资5亿元,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代建、政府管理的模式,建设3000套租赁住房先后推出,缓解了年轻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据统计,青岛今年还将至少有1万4千户居民住上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并且廉租房租金补贴补助金也增加了28元。 来源:
CCTV《第一时间》
作者:
编辑:
吕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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