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9月3日),北京某网站上出现了转让奥运门票的信息,一位收到确认函的市民竟然以5倍、8倍甚至更高的价格转让奥运门票。
昨天,本报读者马先生在某网站上发现了这样一则信息:“3000元,转让奥运门票。”马先生很纳闷,除了奥运会开闭幕式的门票,最贵的奥运赛事门票也不会超过1000元,怎么这一张就要3000元呢?
记者从马先生提供的网站看到,发帖人张小姐所转让的奥运门票一共23张,包括田径、足球等多个项目,其中不乏热门项目的决赛场次,但未标明每场比赛的价格。
昨天下午,记者与发帖人张小姐取得联系,对方表示,自己和家人一起抽中了23张奥运门票,自己保留了感兴趣的比赛门票后,其余的想全部出售。“我的信息刚刚挂上网,就有人以5倍的价钱买走了两张篮球决赛的门票,当时我预定的基本上都是决赛的场次,所以特别好卖。”张小姐兴奋地说。
随后,记者询问购买男子4×100米接力决赛的价格时,张小姐表示,她所拥有的门票票面价格为400元,而她出售的价格是原票价的5倍,即2000元。张小姐说,不同比赛的价格还不一样,有的热门比赛的票价可以喊到原票价的8倍。张小姐表示,记者所选择的门票已经有人出价,不能还价,希望欲购从速。
根据2006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伪造、变造、倒卖体育比赛入场券或其他有价票证的,将被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记者提醒公众,应依法转让奥运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