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时政 | 财经 | 改革开放三十年 | 综合 | 长三角 | 港澳台 | 评论 | 人事 | 深度 | 图片 | 人物 | 看中国 | 探索 | 网记订阅本频道的头条新闻
 24小时热点  
·近8万新闻记者已换新记者证
·专家:针对差异细化碘盐标准
·美女保安将服务国庆安检
·18位老战士将参加国庆游行
·长沙发322个工种工资指导价
·河南监狱设服刑人员改造基金
·虚拟货币交易成色情网站动向
·两地车祸不同判 法官也纠结
·广东严查酒驾 一夜拘留78人
·青藏铁路查出1.28亿假发票
 科学·探索·轶闻 更多
英雄纪念碑曾欲在碑内装电梯
·中国9大城市娶老婆成本
·陈独秀拒绝共产国际经费援助
·毛泽东亲自参加的悼念活动
·重庆连发地产窝案:五厅官落马
·"白宫"楼举报人狱中蹊跷死亡
 人物语录 更多
洪晃生父:章含之有外遇在先
·76岁李宗仁与胡蝶27岁女儿的忘年恋[图]
·开除刘少奇党籍 谁唯一没举手?
·谁是毛泽东的“双儿女亲家”
·揭秘:毛主席像章怎样从“狂热”到“制止”
·毛泽东的烟瘾:烟龄长达六十三年
·【中国·面孔】之悲情农民赵作海
·【中国·面孔】之“房产大炮”任志强
·【中国·面孔】之文强黑与白
·【中国·面孔】之冷血屠夫郑民生
·孟学农两度去职低调复出 曾赋闲一年远离公众视野
 English News More
浙报集团系列数字报刊
浙江日报 | 钱江晚报 | 今日早报
美术报 | 浙江老年报 | 城市假日
  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国内新闻 > 综合 正文
   | 打印
放大 原大 缩小 打印 
厦门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辞退乙肝携带者

  “乙肝”,在许多因此求职被拒的人心里投下了挥之不去的阴影。这个局面将得到改变。今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将不会再受到歧视。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近日转发有关文件,明确要求厦门用人单位今后不得再以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随意拒绝或辞退劳动者。

  据厦门大学一位做行政工作的老师介绍,近年来,学生因为自己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而在求职中遇到困难的,例子也不少。前段时间,也有不少厦门市民曾通过电话向市长热线和厦门市劳动保障局相关部门,迫切反映了自己因携带乙肝表面抗原,就业难的情况。

  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厦门市劳动保障局、市卫生局近日联合转发了《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目前,“意见”文件已下发到厦门各企业和卫生医疗服务机构。《意见》规定,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今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同时,今后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虽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而且,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厦门市劳动保障局专家提醒广大劳动者,遭受就业歧视或者因携带乙肝表面抗原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

[ 复制本文标题地址 ] [ 发表评论 ]  
·卫生部长:已有非常有效乙肝疫苗
·乙肝患者病愈单位拒收 法院判单位给他一份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建言代表:公民参与立法有益实践
·青海32万儿童将无偿接种乙肝疫苗
·专家称就业促进法草案不会专门反乙肝歧视
Copyright © 1999-2015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