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昨日正式成立。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成立,有利于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工作,形成预防腐败的整体合力。
中央党校教授王贵秀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这标志着廉政工作从被动查堵到主动预防的策略性转变,从斗争到制度建设的机制性转变。”
统筹三项职能
昨天正式揭牌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成为国务院第19个直属机构,负责全国防腐政策的制定。国家预防腐败局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承担国家预防腐败局的日常工作。
王贵秀教授表示,目前的形势使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成为必然:首先为制度上合理配置资源,统筹协调各类监督力量,形成反腐合力,需要有专门机构的组织协调;其次为从根本上治理行业不正之风和反商业贿赂,需要专门机构对社会机构的规章制度和运行过程进行指导检查;最后为实现腐败定义的协调以及加强引渡合作,需要一个部级政府部门与国际对接。
就在昨天的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会上,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主要职责有三项:负责全国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协调指导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预防腐败工作;负责预防腐败的国际合作和国际援助。
“原先这三项职能分散在众多国家机构中,没有形成合力,这次整合到国家预防腐败局,可以为系统反腐确立机构保障。”王贵秀教授说道。
关于国家预防腐败局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马馼指出,国家预防腐败局要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权力滥用。一是建立必要的组织协调机制,尽快正常运行;二是对一些腐败易发多发领域和环节,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治本对策建议;三是加强预防腐败的政策研究,不断创新和完善预防腐败的各项制度,着力推动制度的落实,逐步实现预防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四是逐步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腐败的良好局面。
沪冀川先行试点
根据安排,在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之后,各地亦将适时成立相应的地方预防腐败局。目前,一些地方已开展了预防腐败工作的试点。
一位试点省市的纪委官员向本报表示,中纪委已于7月份在东、中、西部分别选定上海、河北、四川进行预防腐败试点。“要求三省市根据各自特点拿出自己的预防方案来进行积极实施,为全国作出探索。”该官员表示,地方试点方案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6·25”重要讲话精神实施。
今年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上提出,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据了解,目前,四川省试点方案基本框架已初步形成。试点涉及廉洁教育制度、干部人事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体制和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资源交易制度及监督制度六个方面、20余个子项目的内容。
新闻出版总署监察局的严文君昨日撰文认为,在现有政府机构和立法机构之外,设置一个专门的预防腐败机构,可以有效地避免各种矛盾,可以集中精力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各级政府机构权力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而有针对性地个别规范,设计制定预防腐败的政策法律和运行权力制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