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29日举行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监察部副部长李玉赋通报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公布了20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李玉赋强调,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努力取得新进展,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和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参加新闻发布会并一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李玉赋介绍说,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整体格局,进一步加大力度,狠抓工作落实,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等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全国260多万个企业事业单位和49个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及其系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收缴的不当所得由年初的5.6亿元增至12亿元。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商业贿赂行为。2005年8月至2007年8月,全国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31119件,涉案总金额70.79亿元。与防治商业贿赂相关的法律法规逐步完善,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健全监管机制,共制定修改规范性文件近400件。各省区市也结合实际修改完善了一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许多地方和部门围绕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相关的预警机制、淘汰机制和激励机制,引导从业者加强自律、依法经营。
李玉赋强调,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艰巨而繁重的工作,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一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和整改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对自查自纠工作成效不明显,甚至敷衍了事、“走过场”的地区和单位,要责令其纠正并“补课”。
二要严厉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活动。力争在查办商业贿赂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突破,严肃查处国家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审批权、执法权和司法权在商业活动中搞官商勾结、索贿受贿的案件,坚决打击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给国家和社会造成重大损失的违法犯罪行为;力争在查处行贿行为方面取得新进展,在严惩受贿行为的同时,依法惩治行贿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力争在健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协调机制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大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力度,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办案合力。同时,要加强国际合作,严厉打击跨国公司在华行贿人员和外逃商业贿赂犯罪分子。
三要推进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市场诚信记录机制、市场信用信息公开共享机制、信用信息供求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和诚信宣传教育机制,切实加大市场监管的力度。
四要推进改革和制度创新。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完善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减少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防止官商勾结和权钱交易。要研究完善惩治商业贿赂犯罪的法律法规,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有关规定得到严格落实。要健全各类公开、公示制度和“经济户口”管理制度、会计制度、金融监管制度。
五要加强对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近年来一些地区和部门治理商业贿赂的实践和探索,及时推广成功的经验,注意研究借鉴国外在治理商业贿赂方面的有益做法,增强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预见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