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目前已有95.6%的农牧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由此,这个省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全民医保”。
据青海省卫生厅农村卫生处处长李秀忠介绍,青海省于2005年底在全省39个县(市、区)全面建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前3年实现了国务院提出的全面覆盖的目标。目前,全省有317.96万农牧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到农牧民人口总数的95.6%。
今年青海省又开展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采取试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实现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全面覆盖。省财政已经给各地下拨省级补助资金5151.2万元,并补助工作经费99.06万元。
“全民医保”切实解决了广大城乡群众看病就医的问题,提高了群众的健康水平。
几年来,农村牧区新型合作医疗中政府补助的标准在逐年增加,从2003年的20元提高到目前的44.3元。截至8月底,累计受益人口达到465.6万人次,补偿医药费用达23865.75万元,最高补偿住院费达到18000元。
据统计,全省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比例由2002年的56%下降到2006年的37.5%。全省农牧区低保户都享有双重的医疗保障,有效解决了农村牧区群众的燃眉之急。
从今年起,青海省还将用3年的时间,投资上亿元,在全省建设319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并给人口居住分散的青海南部广大牧区配备流动卫生服务车,为农牧民提供更多更好的卫生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