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近来南京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部门纷纷提出建议和打算。记者昨天(10月10日)从有关会议上了解到,随着这些工作的推进,南京市民的居住与出行将发生变化。
住房: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纳入廉租房保障
市房产局提出,南京市将继续加大政策性住房供应,确保“十一五”后3年(2008至2010年)政策性住房建设总量占全市商品住房总量的20%左右,经济适用住房每年竣工150到200万平方米,中低价商品房每年竣工50万平方米,同时在经济适用房小区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同时,适当加大廉租房实物配租的比例,首先解决最低收入无房家庭实物配租,然后逐步有条件地解决其他特殊困难家庭的问题,将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以下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初定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纳入廉租房保障范围。
据悉,自2002年以来到今年8月底,南京市已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535万平方米,累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已达7万余户。
环境:市区一半围墙要垂直绿化
明年是南京市争创最佳人居环境城市、国家生态市的关键之年,市园林局负责人表示,南京市将进一步加大城市造林力度,完成造林10万亩。在加快建设江北防护林、湿地公园、郊野公园的同时,进一步加快玄武湖景区“东扩北进”,改造扩建莫愁湖、燕子矶、清凉山、古林公园等公园,续建胡家花园。
明年南京市还将进一步加快城市景观提升步伐,建设6到8条景观路,完成垂直绿化100公里,市区50%围墙实现破墙透绿或垂直绿化,完成屋顶花园10万平方米。老城将新增20块公共绿地,使市区内任意一点的300米半径内就有一处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公园、绿化广场或街头游园绿地。
为了让市容管理更高效,市市容局计划建立市、区、街三级城市管理投入和保障机制,财政资金进入,预算外资金退出,管理经费正常增长幅度不小于经济发展增幅;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由财政兜底,全部吃“皇粮”,不吃“杂粮”,不与收费、罚款、创收挂钩,割断执法者个人与执法行为的利益纽带。
出行:建议对地下车库收取“空置费”、对小汽车征收交通拥堵费
截至今年9月,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到80万辆,其中私家车达到30万辆。市交管局建议对私家车“不限制拥有,限制使用”,借鉴深圳经验对小汽车征收交通拥堵费;同时针对小区车位只卖不租造成空置率高的现状,出台新政,对空置不用的地下车位征收空置费,并与开发商的下一个开发项目实行利益挂钩,督促提高配建停车位利用率;针对大桥日益加剧的交通压力,建议在纬三路、纬七路过江隧道未建成通车前,采用单双号通行的方式,缓解大桥交通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