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一点三线”监管体制
下一步,上市公司监管体制要在已经形成的“一点三线”的基本制度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发展。“三线”,就是在综合监管体系方面,要做到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辖区监管责任制要制定完善的规则体系,借助相关部门力量,在针对性上和时效性上下功夫,明年将对控股股东股改承诺、股价异动等重点事项进行监管;快速反应机制方面,上市公司监管与市场监管实现联动快速反应要实现新突破,适应市场形势发展的需要,做到实时监控、实时反应,实时查处。“一点”,就是完善上市公司治理这个关键。此外,还将推动自律组织的建设,争取尽快建立全国性的上市公司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构建监管梯次传导效应。
加强对并购行为全过程监管
在推进并购重组市场活跃和创新方面,要完善制度,尽快出台有关上市公司吸收合并、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等相关规章。要鼓励创新,支持有条件的优秀上市公司参与行业整合、产业整合和跨行业的收购兼并,实现集团整体上市和主业整体上市。要对并购重组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尤其是对并购重组前后股价形成信息的监管,避免相关方面利用相关信息操控市场,进行内幕交易,散布虚假信息,避免上市公司从并购重组、定向增发等对股价敏感信息形成过程中内幕信息的扩散。上市公司拟实施无先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需要向有关部门进行事先咨询、方案论证的重大事项,应该先行停牌,不能在停牌前向有关部门进行咨询。否则,如果涨跌幅超过同期大盘表现达到20%,将会拖累相关事项进展。
引导机构参与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要加强与机构投资者的沟通,向机构投资者讲清楚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着力吸引长期、健康的机构投资者,实现良性互动。同时,要注意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外部推进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规范中介行为
实践发现,有部分中介机构不是帮助企业实现规范运作,而是帮助公司规避监管,甚至有个别中介为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出谋划策,为上市公司牟取不良利益。为此,应采取措施规范中介行为,净化资本市场环境。上市公司要保持清醒头脑,不要受不良中介的诱惑,使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失。
提高对上市公司服务意识和水平
监管机构将不断调整监管理念,在进一步加强监管的同时,放松行政管制,着力提升资本市场的运行效率。目前,上市部正在对以往的法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梳理,从最大限度减轻企业负担的角度出发,简化和去除不必要的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在资本市场合规经营效率。同时,要不断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态度,提高监管工作水平,做到监管与服务并重。要加强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的对话沟通,倾听公司和控股股东对监管的意见和对发展的要求,了解公司在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杜绝官僚作风,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杨华说,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实现了转折性变化,上市公司也发生了积极变化。截至10月底,上市公司总资产已经超过30万亿元,比1995年增长了75倍,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增速近年来平均为30%,远远高于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1%的增速。从盈利能力来看,上市公司上半年营业总收入、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分别同比增加了25.5%、68.78%和72.89%。近年来,上市公司发展实现了重要突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特别是央企控股上市公司提升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总体价值和竞争实力。初步统计,直属于央企的上市公司分布于63个行业,盈利能力普遍高于其他A股公司。截至10月,27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累计融资5700亿元,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分别4.01万亿元、2.14万亿元和2730亿元。多数央企控股公司实现了比上市之初资产增长了5、6倍,市值增长了几十倍,个别公司市值增长了上百倍。通过清欠和化解违规担保风险的工作,提升了上市公司整理质量。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逐步提高,恶意违规行为明显减少。但同时,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央企上市公司规模有待进一步提高,与上市公司相关的市场主体行为急需规范,上市公司风险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730亿元
截至10月,279家央企控股上市公司累计融资5700亿元,总资产、净资产和净利润分别4.01万亿元、2.14万亿元和2730亿元。多数央企控股公司实现了比上市之初资产增长了5、6倍,市值增长了几十倍,个别公司市值增长了上百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