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 绘
11月25日有媒体报道称,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日前表示,上海将实行“行路拥挤收费”,这一做法将选择部分市中心区域限制私车在特定时段行驶,从而扩大公交的路权,提高公交车的速度。此事一经报道立刻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
在某网站的论坛上,还有网友给出了“行路拥挤收费”的具体实施细则,收费区包括:浦西收费区域为苏州河—长寿路—江苏路—华山路—复兴路—中山东路围成的17.5平方公里区域;浦东部分为东方路—张杨路—黄浦江围成的4.2平方公里区域;收费边界不收费。收费车辆:出租车和各类客车,其他车辆不收费。收费时段:上午8:00-11:00,下午16:00-17:30共4.5个小时,收费日为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不收费)。收费标准:通过分析不同费率对交通的影响得知,宜将收费标准定为7元/车次。收费区内道路交通量因此将降低10%-20%,平均车速将提高15%-25%。
11月26日上午,新民网连线上海市交通局,该部门否认将实行“行路拥挤收费”,并对此事误传的来龙去脉予以澄清。
据交通局新闻处刘处长介绍称,关于“行路拥挤收费”的一事,源自上周上海交通管理部门某负责人在一次内部研讨会上的发言,是其作为受邀专家在非正式探讨中提到的方法之一,有记者引用了该领导对于“行路拥挤收费”的提议,造成了误报,并被新华社转载后形成了巨大影响。在采访中,该部门数次重申,“行路拥挤收费”没有被安排上议事日程,还没有调研,暂时也不会进行调研,请广大市民不要受到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