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航空、海南航空、四川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公布“机票超售”的补偿方案,手持“超售机票”被拒登机的乘客将可以获得最低200元、最高票面价格的赔偿。不过,作为国内三大航的国航、东航、南航,“机票超售”的补偿方案仍未露面。
深航承诺提供免费舱食及住宿
上月底,深圳航空公布《关于航班超售致旅客的公开信》,因航班超售造成未能如期成行的旅客,深航将优先为其安排后续航班座位,票款差额多退少不补。同时,如果后续航班的规定离站时间与旅客原来所购买的深航航班的规定离站时间间隔在4小时以内,深航将给予乘客所持票面价格30%的补偿;在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深航将给予乘客所持票面价格60%的补偿;8小时以上给予旅客票面价格100%的补偿。另外在补偿金额低于200元时,深航将按照200元的标准作出补偿。除此之外,深航还承诺提供免费舱食及住宿。
川航和海航日前也都公布了航班超售的补偿细则,海航的补偿标准与深航大致相同,但与深航、海航不同的是,川航的补偿标准按照经济舱全票价而不是票面价格。这三家航空公司还规定,发生超售情况时,持有贵宾卡、老弱病残、中转联程等旅客具有优先登机的权利;购买同等折扣机票的旅客则是先到先得。
对此,市民多表示认同。“去年我就遇到过机票超售,”电信系统工作的郑萍说,“当时航空公司驻机场的工作人员也束手无策,他说公司没有制度性的东西用来执行,所以没办法来给我赔偿,当时我就很气愤。现在有补偿细则了,大家都不用扯皮了,直接按照规定来做就是了。”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国航刚刚于12月1日公布了《旅客、行李国际运输总条件》,其中涉及到航班超售的情况,但只规定“如果我们未能向您提供您事先已订妥的座位,我们将依照可适用的法律和我们的规定对您进行补偿”,并没有详细的补偿细则。东航、南航也没有公布关于机票超售的补偿细则。
地方航空公司又“先行一步”
这意味着在“机票超售”上,地方性航空公司又“先行一步”。3年前,民航总局出台《国内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时只有深航出台了航班延误的补偿细则,而“三大航”也是拒绝公布补偿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