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但舆论不满,两宫太后及朝中大臣,亦无不觉得封疆大吏死得不明不白,不但有伤国体,而且此风一开,中外大员心存顾忌,会不敢放手办事,否则就可能成为马新贻第二。同时就照魁玉和张之万的奏报来说,前面说张文祥怀恨在心,又以在逃海盗龙启沄等人,指使他为同伙报仇,因而混进督署行刺,“再三质讯,矢口不移”,后面却又说:“其供无另有主使各情,尚属可信”,由“尚属”二字,可见魁玉和张之万并未追出实情,所以无论从那方面来看,这一案不能就此了结。
还要严办的宗旨是大家都同意了的,如何办法?却有不同的主张。有人以为应该撇开曾国藩,另派钦差查办;有人以为曾国藩在两江总督以外,还有大学士的身分,此案应归他主持。两宫太后召见军机,仔细商量结果,决定兼筹并顾。一方面尊重曾国藩的地位,一方面另派大员到江宁,重新开审。同时为昭大公起见,决定用明发上谕:“马新贻以总督重臣,突遭此变,案情重大!张文祥所供挟恨各节,暨龙启沄等指使情事,恐尚有不尽不实;若遽照魁玉等所拟,即正典刑,不足以成信谳,前已有旨,令曾国藩于抵任后,会同严讯,务得确情;着再派郑敦谨驰驿前往江宁,会同曾国藩将全案人证,详细研鞫,究出实在情形,从严惩办,以伸国法。随带司员,着一并驰驿。”于是谕令曾国藩:“两江事务殷繁,职任綦重,曾国藩老成宿望,前在江南多年,情形熟悉,措置咸宜,现虽目疾未痊,但得该督坐镇其间,诸事自可就理,该督所请另简贤能之处,著毋庸再议。”
这下子除了曾国藩速回江宁外,再派刑部尚书郑敦谨作为钦差大臣携随员赴江宁复审。不仅主审大员撤换,就连司员也全部更换,既显示出朝廷处理此案的决心,也反映出对前审案人员的不满和失望。郑敦谨是刑部尚书,湖南长沙人。道光十五年乙未科的翰林,这一榜是名榜,人才济济,在咸丰初年,红极一时。郑敦谨的官运却不算太好,翰林散馆,当了刑部主事,外放以后,一直调来调去当藩司,但颇有政绩。直到同治改元,才内调为京堂,升侍郎、升尚书。刑部尚书他是第二次做,第一次当刑部尚书在三年前,恰好西捻东窜,山西巡抚赵长龄防剿不力,带兵的藩司陈湜,是曾国荃的姻亲,本人性喜渔色,部下纪律极坏,慈禧太后得报震怒,大年三十派郑敦谨出京查办。结果按查属实,赵长龄和陈湜得了革职充军的处分,而郑敦谨铁面无私的名声,也就传了开来。
因此,上谕发抄,舆论都表示满意,期待着郑敦谨也象那次到山西查办事件一样,必能将这桩疑案办得水落石出,河清见鱼。郑敦谨却是心情沉重,因为他是湖南人,而江宁是湘军的天下。但又不愿借词规避。
过了初五,郑敦谨会同曾国藩约集江宁的司、道、府、县会谈案情,别人都不讲话,只有孙衣言侃侃而谈,说指使的人倘能逍遥法外,则天下将无畏惧之心,又何事不可为?所以这一案办得彻底不彻底,对世道人心,关系极大。又说,民间谣诼纷传,上海戏园中甚至编了“张文祥刺马”这么一出新戏开演,明明是诬蔑马新贻的荒唐不经之谈,而竟有朝中大臣,信以为真,做一首诗,说什么“群公章奏分明在,不及歌场独写真”,马新贻含含冤而死,复蒙重谤,天下不平之事,那里还有过于这一案的?
上海丹桂茶园编演“刺马”新戏,轰动一时,连远在安庆的安徽巡抚英翰,都有所闻,特为咨请上海道涂宗瀛查禁,以及孙衣言所提到的那两句诗,郑敦谨无不知道。那首诗出于乔松年的手笔,郑敦谨跟他虽是同年,也觉得他做这样的诗,实在有伤忠厚。不过乔松年家世富饶,虽做过大官,不脱绔裤的习气,养尊处优,深居简出,跟恭王是倡和的朋友,一时觅不着诗材,信口开河,不足为奇。
案件了结曾国藩形迹可疑
很多资料记载当时的庭审情景,不过说法不同。经过对各种纪录的权衡之后,我大致推断出以下的情形:当时决定正月初七开审,照例由首县办差,定制了簇新的刑具,送到钦差行辕,就在二厅上布置公堂,一共设了五个座位,除去郑敦谨和随带的两名司员以外,另外两个座位是孙衣言和袁保庆的,因为此案的结果,已经可以预见,怕他们两人将来不服,会说闲话,甚至策动言官奏劾,别生枝节,所以建议郑敦谨用钦差大臣的身分,委札孙衣言、袁保庆参与会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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