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负责人就实施《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中共中央纪委日前发布《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中央纪委负责人就此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这位负责人说,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安全生产,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国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在一些重特大事故的背后还存在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中央把查处安全生产领域的腐败行为作为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纳入了党和政府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
这位负责人指出,《解释》是中央纪委第一次就某一特定领域的违纪行为如何适用《党纪处分条例》作出具体规定,是对《党纪处分条例》的进一步细化。
他说,《解释》的发布实施,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将起到四个方面的作用:
第一,在更大范围内突出对安全生产的责任。《解释》不仅明确了党组织负责人在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面的违纪责任,明确了政府和所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违纪责任,也明确了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在生产、管理方面的违纪责任,还明确了承担安全生产评价、培训等社会中介机构中的党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纪责任。上述人员,只要有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纪行为,就必须受到党纪追究。这对于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安全生产,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违纪行为党纪处分。《解释》对安全生产领域中各类违纪行为及其处分依据作出了明确规定,增强了《党纪处分条例》的可操作性,避免了在适用《党纪处分条例》中出现分歧。
第三,促进依法执纪。《解释》的出台为严格执纪提供了一把“利剑”,为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提供了法规依据,对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解决“严格不起来,落实不下去”的问题,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第四,加大预防和治本力度。《解释》的出台,是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当前诱发安全事故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是事故背后的权钱交易、官商勾结等腐败问题和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一个重要深层次原因。
这位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中央纪委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目标,注重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一系列具有重要影响的法规,初步建立了有党内特色的法规体系,并积极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适时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维护法规的统一、完整、权威。同时注重加强对基础性法规配套规定的研究起草工作,更加突出实用性和操作性。
他说,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一些部门、行业、领域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违纪现象,一些党员干部钻纪律的空子,打擦边球,做出了一些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有些现象还比较严重。我们将以《解释》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切实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力争使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