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起征点拟由现在的1600元/月调高至2000元/月。昨日仅修改了起征点规定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起征点调整后,我国工薪阶层纳税人数比例将由目前的50%左右降至30%左右,预计财政收入减少300亿元。如获通过,明年3月1日起新的个税起征点将开始实行。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受国务院委托作修改说明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居民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所以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通常所称的起征点)应当依据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2007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7395元,按照城镇居民家庭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人数1.93人计算,2007年就业者人均负担的年消费支出(包括衣食住行等方面)将达到19030元,即1586元/月。部分中心城市居民消费支出还要大于全国平均水平。为了使减除费用标准具有一定前瞻性,此次修改个税法,将起征点定为2000元/月。相关人士透露,调整也受到物价上涨的影响,尤其是今年以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攀升较快,明显高于前两年。
此外,会议还首次审议了社会保险法草案、国有资产法草案等,继续审议了禁毒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