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种不同的看法在今年5月底终于来了个面对面。是日,除清华-哈佛大学外的8家共聚钓鱼台国宾馆,集体接受协调小组的讨论和点评。由于不同的方案决定着不同部门的权力和利益,学术分歧的背后更是一轮部委间的较量和妥协。比如作为医疗机构的主管部门,卫生部门显然青睐于补供方医院,而作为医疗保险的主管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则更倾向于补需方患者。
10月15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十七大报告中针对中国未来医疗体制改革不仅提出“要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更明确了要“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完善国民健康政策”。两天后,国家发改委牵头分别在南昌、天津召开了南北两大片区的“医改座谈会”。座谈会最终确定了医改方案将在融合9家独立机构草拟的医改方案的基础上,形成一套中国式的医疗改革新方案,并向社会征求意见。
有消息称,这个方案明确为“一个大厦,四梁八柱”。按照新任卫生部长陈竺的解释:如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是一座大厦,公共卫生体系、基本医疗服务体系、保障体系以及药物供给体系就是这座大厦的大梁,而医疗管理机制、运营机制、筹资投入、监管机制、信息技术、人力资源、定价机制和立法保障等则是上述制度体系良性运转的柱石。
最终方案对于分歧的解决可能也来个折衷的办法:供需皆补。即:政府既要对社区医疗机构和部分城乡公立医院出钱,又要通过购买社会保险的形式资助消费者。
配套出笼
尽管医改整体方案没能如期出台,但是诸多配套政策却已经在实施中。其中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药品定点生产办法以及医疗器械集中采购更是举足轻重。
7月24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文件要求,我国将在2010年全面展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同时,一个覆盖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体系,包括城镇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城市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也包括农村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也在同步进行中。
4个月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国家药监局、中医药管理局6大部门,正式发布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管理意见》,明确强调要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为医改整体方案中“保小病”还是“保大病”的争论提供答案。
7月27日,卫生部发布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规定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由卫生部负责组织,各级政府、行业和国有企业举办的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均应参加卫生部门组织的医疗器械集中采购。9月,首次全国集体采购大会召开。
传言称,在医改方案议定中,卫生部门一直在谋求公立医院“收支两条线”管理,即公立医疗机构继续收费,但必须全额上缴卫生行政部门(收),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资金分配(支),最后由卫生行政部门对这些公立医疗机构实施“绩效管理”。北师大等方案人认为,此种做法无益于问题的解决。双方曾为此争执。现实又给出了答案。
10月1日,国家药监局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正式实施。11月,国家发改委制定并公布全国第一批18种“定点处方药”的最高零售价,要求10家定点生产厂家必须在这批药品的外包装上注明“定点生产,城市社区、农村基本用药,全国统一最高零售价”的字样。
药品“定点生产”政策的主要内容是:药品销售实行零差价或低差价,基本药品(300~400种药)和一般普通药品采取定点生产,统一招标,统一配送,但维持专利药、创新药的市场化。
此政策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的实施意味着,国研中心等方案人的“基本医疗包”主张得到了采纳。此外,也确有消息说,有关“基本医疗服务包”的项目,目前正在由卫生部专门的课题组调研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