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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住房制度第三次变革 保障性住房挺直腰板
2007年12月25日 08:44:19
浙江在线新闻网站
2007年3月12日,北京,凌晨1时,300多名购房者聚集在城铁立水桥站附近一楼盘的售楼处排队等号。林晖摄 时近年末,不断有开发商对廉租房建设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12月14日,北京市进行了5块土地的拍卖。SOHO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潘石屹以22亿元的高价选中了中关村甲三号地。在这个地块的规划上,不仅有商业、写字楼、公寓,还有廉租房。 “将廉租房做成精装修的房子,并且配上简单实用的家具。”潘石屹在投标书上这样承诺。 无独有偶,早在11月份,深圳万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石就公开宣布,万科将于2008年6月交付使用新楼盘“万汇楼”,该楼将提供1000户的廉租房。不仅如此,王石还在其博客表态,只要政府引进万科开发廉租房项目,万科将积极参与。 从统计数据看,2007年的房价仍然高涨。那么,是什么让开发商开始对没什么油水的保障性住房做出如此积极的姿态? 政策变化的影响显然是重要原因。 2007年的房地产市场,全国计划安排廉租住房资金达到79.4亿元,超过2006年之前廉租住房资金的总额。今后的土地供应上,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其中,北京未来3年将新增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各1000万平方米。 住房保障无疑是今年的关键词,而相关政策的出台则贯穿了全年。 住房制度第三次变革 3月5日,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房地产业应重点发展面向广大群众的普通商品住房。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廉租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 这段话被业界认为是2007年房地产调控的总体思路,也是政府真正承担起住房保障责任的信号。 5月,时任建设部部长的汪光焘在上海的一个论坛上表示,过去我国的住房发展过分追求经济增长和平均住房面积增加,今后要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和解决民生问题,“政府要特别关心和帮助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很快,8月1日,《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出台。这个被称为24号文的文件,首次明确提出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其中指出,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24号文对中国房地产业发展是一个标志性文件。在很多业内人士看来,政府找到了自己的定位,弄清楚了在住房问题上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建设部住宅产业司司长沈建忠也曾对媒体表示,社会上感觉房地产调控效果不明显,就是因为“我们在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上没有处理得更好。” 保障性住房则是这条“短腿”。 紧接着,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分别于9月、11月发布文件,从土地供应和资金来源上对保障性住房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其年度供应总量不得低于住宅供应总量的70%。 11月27日、30日,国家相关部委相继发布《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明确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经济适用房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且只能拥有有限产权,转让时政府可以优先回购,单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面积也被限定在60平方米左右。 10年沉浮,保障性住房终于挺直了腰板。有一种声音甚至认为,我国住房制度的第三次变革来临。 附:国务院三次颁布房改文件 199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住房制度改革初步启动,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住房社会化、商品化的改革方向。 1998年7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颁布,其意义在于停止了福利分房,在制度上建立市场化住房体制,同时提出把住房产业培育成经济支柱产业。 2007年8月《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颁布,该文件首次将廉租房明确为住房保障的重点,对经济适用房实行动态管理、有限产权,住房保障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城市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 来源:
中国青年报
作者:
编辑:
余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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