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人员带走酒店财务资料和电脑。
12月24日,福建省安溪县,新加坡商人王泉成站在自己斥资亿元兴建的明园大酒店前,苦笑着对《市场报》记者说:“料理完酒店的‘后事’,我就该走了。”他说,8年前,自己兴建了该县惟一的四星级酒店,2003年开业后,却因不懂“潜规则”,不让吃“霸王餐”,不愿交“糊涂税”,竟遭到了地税部门的报复性执法,导致事业难以为继,只能选择离开。
拒绝“霸王餐”惹了地税局
“在新加坡,官员吃‘霸王餐’是要丢官的。现在事情闹到这步,也怪我‘思维僵化’,没考虑到这儿的环境。”说起多次向地税局“讨账”的事,王泉成似乎有点后悔。
明园大酒店餐厅经理告诉《市场报》记者:“县地税局的人多次在我这里吃‘霸王餐’。有一次三个人来吃饭,花了1400多元,不买单,说是地税局长。后来一问才知道,是地税局一个下属分局的局长,但我们之间并没有签单协议,结果就让他们结了账。还有一次,是地税局局长黄哲源自己来吃饭,饭后服务员让他买单,他说让办公室主任来结账,就走人了。结果我们等了好久,办公室主任也没来。”
酒店的账单显示,仅去年1-3月份,安溪地税局在明园大酒店吃住消费18289元,却迟迟不结账。其中,2006年3月12日,地税局12人一顿午餐就干掉7502元,其中主要是鲍鱼;2006年3月15日,黄局长独自一人点了红烧大鲍翅和两个小菜,吃掉350元。
吃饭就要掏钱,政府部门更应自律,这是侨商王泉成的思维方式。面对县地税局迟迟不结的账单,明园大酒店就“不识趣”地上门讨账了。酒店餐饮部主管告诉《市场报》记者:“酒店到地税局步行不到5分钟,去年我就和同事多次去地税局要钱,但他们就是不给。其中一次地税局对我们说,你们价格太高,回去把价格调低了再来要钱!其实我们给地税局的价格已经最低了。后来再去要账,结果就被臭骂‘不识相’!”
“员工回来向我哭诉,我就搞不懂,你欠账,我要钱,为啥竟然是我‘不识相’?可不久后发生的那一连串事件,让我彻底明白了!”王泉成叹息道。
讨账讨来执法大检查
明园大酒店多次去县地税局要账之后,2006年9月25日上午10点半,突然有13个人开着一辆面包车,将酒店正门堵住。然后这伙人大声喧哗着直奔前台、财务部和保安部,声称是税务局来查账,却没有按照有关法规,履行出示检查许可证、税务检查证、税务检查通知书及制作检查笔录的程序。并且,13个人中只有一个身着税务制服。因此酒店工作人员还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后来,由于酒店员工认识其中一名安溪地税局的工作人员,才知道这是泉州市地税稽查局专门针对明园大酒店的“执法大检查”!
据当时在场人员回忆,其中两名男子直接闯入酒店前台工作间,控制了酒店管理系统电脑;另外8人冲进财务室,喝令财务人员站到一边,然后占据所有电脑,开始拷贝资料。此时,酒店办公全部中止,电脑、报表、账本和办公室均被控制,并被要求打开总经理办公室检查。随后,执法人员装好4大箱账本,拆下酒店财务经理和出纳的2台电脑主机,准备带走,并拿出“调取账簿资料清单”,强行让财务经理盖章。被拒绝后,执法人员就在财务经理的桌子内搜出财务专用印章,抓起来自已盖了上去。
检查临近结束时,在场的酒店负责人才想起来要求出示相关执法手续,执法人员这才现场填写了《税务检查通知书》,双方签署日期为2006年9月25日11时。此时,检查已进行了半个小时,并接近尾声。
次日,安溪县地税局拖欠不到两万元的食宿款到账了,可紧接着,重重的罚单也来了。泉州市地税局通知酒店,要补缴税费和罚款187万多元,要求把钱打到安溪县地税局的账户上。后经举行听证会,又减为120多万元。《市场报》记者看到了两份由泉州市地税局出具的针对明园大酒店的文件,前一份是“少缴金额、滞纳金、罚款合计1874044.36元”,后一份是“少缴金额、滞纳金、罚款合计1227446.36元”,两者相比少了60多万元。此外,记者还在《处罚决定书》中看到了一笔“糊涂账”:其“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所得”一项虽没有“少缴金额”,却被“罚款”646598元,让人莫名其妙。